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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核掌门” 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
| 时间:2010/11/22 |
被业内称为“核掌门”的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核集团”)原总经理康日新(57岁)因受贿罪,19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法院认定,康日新在2004年至2009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升迁、就业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0万余元(约129万新元),行为构成受贿罪。
对康日新的一审判决也包括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京华时报》报道,在康日新之前,中国核电系统落马的高层不乏先例,包括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原总裁蒋新生、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沈如刚等人,其中中广核涉案达到20多人。
素有中国“头号央企”称号的中核集团是经中国国务院在1999年7月批准组建、中央直接管理的大型国企,其前身是二机部、核工业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由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组成,主要承担国家核军工、核电、核燃料、核应用技术等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等业务。
改制为集团公司以后,中核集团在业内的地位仍是“老大”,仅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就有18个。
2003年9月,康日新出任中核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开始执掌这艘核工业“航母”。在其执掌六年中,中核集团进入了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
去年8月,康日新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今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证实,康日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上个月18日,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撤销康日新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对中央政治局会议给予康日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予以追认。 据《新京报》引述法院判决,康日新根据其受贿数额和情节、归案后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法院以此依法作出判决。
对于是否上诉的问题,其辩护律师告诉《新京报》:“现在不能作出任何答复。”
据新华社另一则报道,在诱发经济犯罪的因素不断增多的背景下,“经济犯罪形势较为严峻,并逐步成为主流犯罪。”
该报道引述公安部透露的内部数据反映,中国经济犯罪案件总量持续攀升,2000年以来年均增幅达9.2%,出现经济犯罪由东部向中西部地区、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蔓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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