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坎昆会议29日在墨西哥举行。作为这次会议的积极参与者,中国今年为节能减排,甚至不惜放慢经济增速。
进入10月,广西、河北等地的一些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接到地方政府下达的停产通知。这是中国地方政府根据节能预警调控方案,为完成上级政府分配的“十一五”(2006-2010年)节能减排指标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13日在天津出席第四届夏季达沃斯年会时说,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我们已经制定了在今年下半年减少高耗能企业的指标,这其中包括淘汰小火电、小钢铁、小水泥等高耗能企业。我们不惜以降低GDP增速为代价来实现这一目标。”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今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增长同比11.9%,二季度增长10.3%,三季度增长9.6%。经济增速的逐级回落,既有基数的原因,也有政府为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的因素。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收官之年。为此,我国各级政府加大工作力度。许多地区甚至采取停止向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供电,或安排类似企业停工检修等应急措施。
我国十分重视节能减排。这是在经济社会发展遭遇资源、能源和环境因素制约,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和威胁的情况下,为了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长远利益作出的战略性决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以年均超过9%的速度增长,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由于过度依靠能源资源的投入,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偏低,不仅造成极大浪费,还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 为此,国务院从2006年开始,正式启动《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到2010年,我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包括将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地方政府领导人实行问责制。
近5年,中央投入节能环保工程的资金约2000多亿元,带动全国节能环保总投资约2万亿元。
2006-2009年,中国淘汰小火电机组6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的炼铁产能8712万吨、炼钢产能6038万吨、水泥产能2.14亿吨,相当于形成了节约1.1亿吨标准煤的能力。今年,我国预计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水泥产能5000万吨,将再形成1600万吨标煤的节能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说,“十一五”以来,我国节能减排取得重要进展。我国节能减排力度之大世界少有,成效居于各国前列。 “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完成后,中国节能总量将达到6亿多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15亿吨以上。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中国的努力将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重要贡献,为今后节能减排积累经验,奠定基础,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减缓了资源短缺和环境破坏的压力。
此外,为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中国出台了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近日又发布了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计划用20年时间,使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解振华说,未来5年,中国将把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不断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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