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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29项输变电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时间:2010/12/22 |
12月21日电 在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山西省环保厅组织召开的山西省输变电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审查会上,山西省电力公司9项500千伏和20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率先完成国家电网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
为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与山西省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项要求,山西省电力公司于2009~2010年建成投产了一大批输变电工程。据统计,该省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比2005年增加了3130万千伏安,增长142.66%;线路增加5581公里,增长57.55%,500千伏变电站从三年前的7座增加到15座,实现了山西每市都有500千伏变电站。随着今年224座变电站完成技术改造,全省主网基本消灭老旧变电站,全省用电将得到有力保障,电力外送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在工程建设中,山西省电力公司认真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做到了相应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在工程设计阶段,输电线路走廊和变电站选址尽可能避开居民区、环境敏感点及其他各类保护目标;在城区变电站设计中选用低噪音变压器,采取隔音措施;线路经过大片林区和果园时,为减少树木砍伐,采用高跨越措施;在工程建设阶段,农田架设线路时尽量避开农业生产期,并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工程投产后,各运行单位科学运维护,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了提高效率,山西省电力公司采取"打捆"上报、分项实施、集中验收的形式,配合环保部门开展验收,有效促进了电网又好又快发展。国家环保部验收组认为,所有输变电工程在建设前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建设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的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验收。同时指出,电力部门一方面加快电网建设、保证全省电力供应,另一方面又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充分履行了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其做法与经验值得充分肯定和推广,国家环保部和山西省环保厅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山西电网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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