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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将清理各地高耗能行业优惠电价 |
| 时间:2011/5/31 |
5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6月1日起15省市上调销售电价,平均每度电上调1.67分。与此同时,发改委将要求各地清理对高耗能行业的优惠电价,同时严格监管煤企涨价。 据悉,本次电价调整涉及15个省市,包括山西、青海、甘肃、江西、海南、陕西、山东、湖南、重庆、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贵州。 销售电价6月1日开始上调,居民电价不上调,上调涉及工业、商业、农业用户。
此外,发改委的相关部门将禁止各地对高耗能企业实施优惠电价。据悉,今年以来各地的高耗能行业有“死灰复燃”迹象。
来自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数据显示,1-4月份,用电量的同比增幅达12.4%,17个省市用电量增幅超过这一平均值,其中新疆的增幅达到33.9%。而用电量增长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高耗能企业,制造业中黑色金属冶炼、有色、水泥等增幅较大。
“长期以来,高耗能行业的电价较低,高耗能行业的发展,污染留在国内,低价出口,还被其他国家征收反倾销税,这样的发展难以持续。”分析人士表示。
因此,发改委将要求各省市开展针对高耗能行业优惠电价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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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my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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