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今年污染减排任务,日前河北省提出,重点抓好考核问责、环评审批、力推减排“三大工程”、完善激励政策等五项工作。
今年上半年,全省污染减排指标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指标完成好于计划目标,但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率低于计划目标0.42个百分点,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升幅达6.5%。要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既要弥补上半年的欠账,又要克服去年同期“两高”企业关停限产、指标基数相对较低等不利影响,任务艰巨,形势严峻。为此,我省提出,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明确目标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决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认真执行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减排核查核算办法,对各地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报告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审批该地区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项目。
抓住重点领域,落实减排措施。对造纸、印染和化工行业实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对电力行业实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全面推行燃煤电厂脱硝,新建燃煤机组要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对钢铁行业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水泥、石化、煤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在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开展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治理,强力推进超排车辆淘汰。
突出示范带动,力推减排“三大工程”。突出抓好“双三十”示范工程。省政府对“双三十”单位实行季调度、半年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各设区市政府也要对“双三十”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切实发挥对全省节能减排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抓好千家重点企业减排工程,加强对千家环保重点监控企业的全程监管,推进企业环境绩效评估,力争“十二五”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减少2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30%。突出抓好农业畜禽减排工程,大力推行清洁养殖,优化调整养殖场布局。
严格环评审批,有效控制排放增量。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排污总量跟踪监测和预警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对环评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经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即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完善激励政策,推进改革创新。严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实行优先上网等政策支持。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等鼓励类企业实行政策优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完善收费标准,改革征收方式。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污染减排技术攻关,提升减排科技支撑能力,推动企校减排科研共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