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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菲溢油案等获评2011十大公益诉讼 |
| 时间:2012/2/20 |
2011年9月3日,河北乐亭县和昌黎县70多家养虾户的3万多亩基围虾,疑因康菲公司溢油污染导致大面积死亡,大部分虾农减产近九成,有的几乎绝产,总损失预计两亿四千万元。养虾户希望一起向康菲公司提出起诉,以挽回损失。 康菲公司溢油污染损害赔偿案十大案例,获评2011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件”。
2月19日,由民主与法制网主办、中国公益诉讼网承办的公益诉讼研讨会上,公布了2011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件”,分别是:
刘云诉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探开发局因色盲被拒录公务员案;
杨某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垃圾短信侵权案;
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溢油污染损害赔偿案;
刘家辉诉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打折票不能退改签案;
李燕诉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政府信息公开案;
“自然之友”、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等诉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
林莉红诉深圳海关收缴其境外所购图书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案;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修文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诉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郑卫宁、刘海军诉深圳航空有限公司拒载残疾人侵犯平等权及人格尊严案。
所谓公益诉讼,多数专家同意,对于公益诉讼的概念,不妨从最宽泛的意义上进行理解。只要该案件涉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无论提起诉讼的主体是个人,社会组织,还是国家机关,也无论是否有当事人的私人利益牵涉其中,都可以作为公益诉讼来进行讨论。
虽然近些年来,基于公益诉讼而产生的制度变革很少,但在全社会范围内,仍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反思,起到了公民启蒙的作用。通过公益诉讼,去激发整个社会在意识层面的变化,进而推动司法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是当前公益诉讼的重要价值所在。
这次评选,经由网上投票,选出二十件推荐案例。然后由专家在此基础上,现场投票产生结果。主办方表示,评选的目的,即是“呼吁和参与”,通过对公益诉讼的宣传和呼吁,促进社会舆论对相关公益问题的关于了解与参与,共同实现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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