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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终端化:个人不增负 油企受益大 |
时间:2012/9/25 |
今年以来,关于消费税的改革声音渐强。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在公开场合又透露,消费税改革将会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对征收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另外就是将在征收环节进行改革,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即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此消息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若将成品油消费税改为向个人征收,对成品油价格是否会有影响呢?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不会损及任何环节利益,只是把征收对象明确化和终端化,甚至有可能降低消费者的压力。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改革实际受益最大的应该是油企。
短期会使消费者产生抵抗心理
丛明表示,消费税本应对消费者征收,但是目前中国消费税的征收是隐形征收,因此有必要转为显性征收。他以成品油价为例提出,“不要简单对比中美价格,美国不含税,中国是含税的”。
金银岛成品油分析师李爽昨日告诉记者,征税方式如果发生调整,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清晰明了地看到自己的钱支付了哪些费用。
中宇资讯分析师马海英表示,若改变征收方式,国内消费者可能会有抱怨,但实际上不论是向企业征收还是向个人征收,最终都是消费者埋单。理论上可以控制部分企业的偷税漏税,增加消费者对小排量汽车的青睐,有利于我国的节能减排。
中宇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张永浩也表示,可预见的是,短期内消费者或会产生逆反心理,将会导致社会购买行为减少,能源相关行业将经历一段动荡期。“但从长远看,此举利好消费者权益,如若执行到位,将一定程度降低企业成本,会把这部分税收从成品油零售价格中剥离出来,从而降低成品油零售价,以及相关商品价位。当前成品油市场普遍存在的无票、退票、倒票等现象将被控制,有利于国家对成品油偷漏消费税行为的监管。”
不过,张永浩同时也认为,转向个人征收的实际操作难度比较大。“因为征税对象下移至终端,征税群体基数将大幅扩围,终端销售市场更需要规范化。”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陈晴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成品油消费税有可能价内改价外,消费者能承担压力将要小一些。
上半年石化双雄支出消费税超千亿
据了解,中国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涵盖了对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提高。其中,汽油消费税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而在该改革方案出台前,中石油等大型油企就希望从消费环节来收取,主要因为代缴会占用企业的现金流。
陈晴告诉记者,在此之前,成品油消费税一直是由企业代收,而且这部分的消费税是价内税,“这样方便国家征收,但是会增加企业负担。”
根据中石化2012年中报显示,该公司上半年支出了640.04亿元的消费税,中石油上半年也支出了492亿元的消费税。
张永浩告诉记者:“征税方式调整后,征税对象下移至终端消费环节,如此一来,成品油生产企业部分资金将被解放出来,变相地降低了生产成本。”
若据上述两桶油的中报数据,两家公司上半年便可释放现金流1132.04亿元。
部分国家成品油消费税率
国家汽油消费税
中国1元/升(柴油0.8元/升)
美国18.4美分/加仑
英国17.5%
德国19%
法国19.2%
日本5%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除中国、美国,其他国家为从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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