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3月份,山东淄博不少单位都忙着更换变压器。该市的8700台高耗能变压器,今年将全部变成高效节能新型变压器,每年可节电1.75亿千瓦时,折标准煤2.15万吨,节省电费1.14亿元。
更换变压器大量省电,是件大好事,但好事往往多磨。据了解,淄博更换变压器,并非一帆风顺,遇到了不少压力和阻击。对供电单位来说,全市一年省电费1.14亿元,就意味着他们少收入1亿多元。更换变压器专业性很强,须由供电单位具体牵头实施,在商言商,谁情愿主动做这个赔本买卖?对不少精打细算的企业来说,无论怎样的节能措施,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经济利益,生产线上的老变压器还能用,买新的要花不少钱,老板们当然不愿换。
其实,这样的“节能压力”,在国内较为普遍。推广节能产品,是节能减排的关键环节,但在我国,设备高耗能,对节能的制约最为严重,也最难于扭转,小到节能灯具的推广,大到一流装备的使用,我国节能产品的推广困难重重,成为了节能减排通道上的一个瓶颈。一位电机企业负责人介绍,高效节能电机比普通电动机节能30%以上,但国内却鲜有用户,他们95%以上的产品只能在国外找出路。还有,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节能灯生产国,80%的节能灯产品用于出口,国内90%的用户使用高耗能的白炽灯。
由此可见,推广节能产品,不仅考验着民众觉悟和商家良知,更考验着政府的智慧。面对诸多阻力,淄博更换变压器过程中的一些做法,颇有新意。该市主管部门多次到供电单位和相关企业,给他们讲法律,讲政策,了解他们的诉求,并让他们懂得,淘汰高耗能变压器,不是想不想干的事,而是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干好的事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该市出台了一系列“变压器新政”。如,他们从财政拿出资金搞了一个“变压器补贴”,企业每更换一台变压器,政府补贴200元;他们集中招标,以旧换新,冲减费用,企业只需花60%的钱,就能买到新变压器。这样一来,企业一两年省下的电费就够买新变压器的了,以后的节能就变成了利润。同时,政府积极扶持供电单位,让他们在变压器安装上获取利益,调动其推动更新变压器的积极性。
从多方抵制,到电力、用户、制造商的多赢,“变压器新政”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功效。这种做法告诉我们,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我们把节能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不能无视企业的利润诉求,而是要从实际出发,不仅要建立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也要营造实实在在的激励机制,舍得投入真金白银,从而使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只有“胡萝卜+大棒”,节能产品才易于获得各界认知和接受。故而,实现节能减排的各项约束性目标,我们需要更加健全的“变压器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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