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年,也是广西工业节能减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根据广西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自治区经委按照“优化结构,淘汰落后,技术进步,科学管理”工作原则,制订出了今年工业节能减排的十大措施。
第一、实施节能减排目标监督考核。制订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各市和331家重点耗能企业实施量化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
第二、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2008年将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42.8万吨、造纸产能4.395万吨、酒精产能0.5万吨,实现结构节能126万吨标准煤。
第三、加快技术改造,拓宽节能减排空间。2008年共安排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77项、总投资90亿元,实现技术节能153万吨标准煤。
第四、培育试点企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五、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重点抓好八大重点耗能行业、331家重点耗能企业和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6家企业的监管与服务。继续实施能源审计与能效对标。
第六、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推动燃煤电厂实施脱硫改造工程,非电力的重点排污企业必须配套建设“三废”治理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转,力争实现二氧化硫减排11.27万吨。所有糖厂年底前要建成终端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全面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二级以上水平,实现COD排放量比目前减少70%左右。凡年底前污水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不允许生产。
第七、推行清洁生产。
第八、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领域。
第九、强化基础管理工作。
第十、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