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推进节能减排
近日,广东省召开了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强调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推进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从源头上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举措。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要求需要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单列节能分析内容,对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更不得开工建设。生产过程中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依据国家和广东省的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节能专项评估。对违反已批复节能措施和节能方案的建设和生产行为,对未按节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建设的项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和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项目建成后,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标准和违反规定的,项目不能通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广东省有关部门要根据领导同志与中央有关部委、企业达成的共识,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破解制约广东发展的重大难题。一是深化粤港澳合作;二是加快推进部省合作铁路建设和开展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前期工作,将珠三角轨道交通系统建设成全国示范性工程;三是加强电力建设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四是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抓紧研究在推进“三农”保险等方面展开积极合作;五是推进与教育部、科技部合作,进一步提升广东省产学研合作水平和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六是抓好广东省用海规划、建设项目填海、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七是加快推进湛江钢铁项目和南沙造船项目等工作;八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路子,加快推进广东节约集约用地示范试点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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