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力推节能降耗
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推进节能降耗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0年河北省万元GDP能耗下降到1.57吨标准煤,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其中2008年、2009年、2010年环比分别下降4.5%、4.8%、5%;全省入统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5%,其中2008年、2009年、2010年环比分别下降5.5%、6%、6%。河北省建筑能耗比2005年降低18%,交通、商贸、农村能耗比2005年分别降低15%。
据测算,2007年河北省万元GDP能耗降幅与目标任务相差0.4个百分点。《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尽快实现节能降耗任务完成进度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
《实施意见》提出,将今后3年节能目标逐年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各设区市要按照不低于省定目标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并督促其层层落实。强化考核,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政府负责同志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各设区市节能减排评价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等规定,作为对设区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
《实施意见》强调,严把源头控制,把节能评估审查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强制性准入门槛,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大重点耗能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钢铁工业要按照“品种、质量、整合”的方针和“上大压小、增高减低、扶优汰劣”的实现途径,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产品及工艺技术装备结构战略性调整,到2010年万元增加值能耗降到5吨标准煤以下。石化工业要以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手段,努力构建规模合理、技术先进、上下游产品关联配套的产业体系,到2010年骨干企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建材工业要紧紧抓住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优化布局、联合重组等重点环节,切实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水泥散装率达到50%,主要建材产品平均能耗下降20%以上。
《实施意见》部署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钢铁、水泥、焦炭、小火电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制定分地区、分年度关停淘汰实施方案。对不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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