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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
来源:中国煤炭报 作者:王丽丽 时间:2014/9/23 |
业界期待已久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会对煤炭市场、煤炭生产和销售产生什么影响?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最大的意义是有了标准,而不是标准高低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性,不在于其中标准的高与低,而在于出台了这么个办法。这是第一次出台。”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刘峰说,“这就跟立法一样,起码是立法了,之后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刘峰认为,过去社会上有人说大气污染是因为煤炭质量不好,但追问煤炭质量如何不好,或反驳煤炭质量不是不好,一般人又说不清楚,因为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
“有这么个统一的标准,管理部门、监管部门就有了管理和监管的依据,企业也有了执行的依据。”刘峰说。
据介绍,此次下发该办法的6个部委中,除了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环保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都有监管权,有了统一的依据,就有了联合执法的基础,执法成本也会下降。
别光盯着常规指标,要关注有毒有害元素
因为去年媒体一度热炒《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进口煤会有较大的限制作用,而此次正式出台的办法,硫分、灰分指标并不算严苛,所以有不少媒体报道称限制进口煤的预期落空。
“硫分、灰分指标,过去都是有的。但是此次提出的汞、砷、磷、氯、氟这5种有毒有害元素指标,过去的商品煤合同还没有涉及。”刘峰说。
该办法确定了对高汞煤、高砷煤、高磷煤、高氯煤以及高氟煤的生产、流通和加工利用的控制指标,以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别光盯着常规指标,要关注有毒有害元素指标,这可能对进口煤产生的影响更大。”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经济运行部副主任梁敦仕说。
据介绍,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已经下发了通知,布置了对煤中有毒有害元素的检验检测工作。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董事长张仕和认为,这些指标对四川、重庆、云南等西南地区煤炭企业会产生较大影响。
远距离运输煤质限制,影响部分区域市场
该办法对在中国境内远距离运输(运距超过600公里)的商品煤的煤质作了更严格规定。
刘峰说:“这条重点考虑了远距离运输的有效性和对环境的影响。”
“这条对进口煤的影响有限。”梁敦仕说,“进口的褐煤主要在华东、华南使用,运距一般不会超过600公里。对于国内某些区域的某些煤种会有较大影响,如内蒙古东部地区的褐煤。”
据了解,内蒙古东部地区褐煤产量较大,大部分销往黑龙江、吉林、辽宁,在供应紧张时,还从锦州港下水,销往华东、华南。
梁敦仕分析,内蒙古东部地区生产褐煤的企业,很多都在坑口建了电厂,就地转化,还有些离东北三省的消费地距离较近,不足600公里,这两部分均影响不大。影响较大的是锡林郭勒部分尚未建成坑口电厂的煤矿。
此外,该办法对晋北和新疆哈密的部分煤种,也会有较大的影响。
有关人士表示,该办法具体执行还需要更明确的实施细则。比如,不符合远距离运输的商品煤,运到不超过600公里的中转地,通过与优质煤配煤,达到了相应的标准,是否就可以继续远距离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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