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世界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理事会由《能源世界》杂志社发起,由关心、支持中国能源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团体法人或自然人自愿组成。其宗旨是团结社会各界力量,通过理事会的有机互动,努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使理事会成员单位在参与世界能源市场及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能与国家有关部门、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多层面的接触沟通,并获得权威性、可行性的决策依据,共同推进我国能源事业及各理事会成员单位的发展。
第二条 理事会工作目标:以《能源世界》杂志为载体,搭建理事会成员之间沟通交流联系的平台;以理事会为纽带,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以发展为目的,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一名、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十名、常务理事、理事单位若干名,理事会每两年为一届,期满后可续任,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1、 理事会向理事会成员单位颁发能源世界理事会证书和牌匾。
2、 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以以“能源世界理事会”名义进行自我宣传和出席各项社会活动。
3、 理事会将举办论坛、展会等活动,理事会成员单位将获得免费参会名额。
4、 理事会将定期向理事会成员单位赠送能源世界杂志社出版的刊物。
5、 理事会为理事单位提供多种形式的宣传策划及法律、政策和其它信息咨询服务。
6、 理事会将在《能源世界》杂志上和相关网站安排专页刊登理事会单位及理事个人的有关信息。
7、 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将获得《能源世界》杂志提供的免费版面用于宣传,副理事长单位6个版面、常务理事单位3个版面、理事单位2个、会员单位1个版面。
8、 理事会可安排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到理事会成员单位实地考察、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9、 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优先参加国内外参观考察活动,学习先进经营管理经念。
10、理事会可以提供上述未包括的,能以《能源世界》杂志为平台并发挥其功能的事宜,进行合作。
11、理事会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理事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并按时交纳理事会综合会费。
12、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
13、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能源世界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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