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浙江省已有629家企业获得“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资格,获证企业数量在全国名列第一。
据悉,未获得登记资格的企业将不得进口废物原料。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是指进口废物原料对外贸易合同的买方。2007年3月12日,为有效控制环保风险,严把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关,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7年第52号《关于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登记的公告》,公告规定,我国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登记管理。无论以何种贸易方式从事向中国进口废物原料的收货人,必须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登记。收货人凭登记证书及相关材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自2007年9月1日起,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登记的国内收货人,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将不受理其废物原料的报检申请。
浙江是进口废物原料大省,2007年,经浙江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全省口岸共进口废物原料51969批,重量为703万吨,货值为44.3亿美元,列广东之后居全国第二,。浙江废物原料进口主要分布在宁波、台州、杭州、嘉兴、舟山和温州,其中宁波废物原料的进口量最大,占全省的80%以上,台州进口废物原料以散船装运废五金电器、废金属为主,杭州富阳则是浙江进口废纸的主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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