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青海省环保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使COD和SO2两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据统计,全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为7.46万吨,比上年下降1.62%;SO2排放总量为13.48万吨,比上年增长0.66%,增幅回落2.34个百分点。
为确保青海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环保部门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管齐下”的措施,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在工程减排方面,全年实施了28个COD和SO2减排工程项目,2010年发挥减排效益的18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承担“十一五”SO2减排任务的骨干工程青海桥头铝电5台12.5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设施正在加紧建设。在结构减排方面,配合关停了40家粗铅冶炼、水泥、铁合金等落后产能企业,提前关停了桥头铝电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目前全省已关停小火电机组7.4万千瓦,完成关停任务的52%。
在管理减排上,通过强化重点污染源达标考核工作,使150家重点考核企业达标率在86%以上。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率达100%,基本实现了重点污染源持证排污。积极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8家重点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要求对4家上市企业进行了环境保护核查,提升了重点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加强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列入安装计划的69家企业中已安装45家,正在施工的14家,完成计划的85.5%;省级环境监控中心已启动运行,西宁市、海东地区环境监控中心已建成,海北、海西州监控中心正在加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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