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能源世界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合作项目
网站首页 | 能源要闻 | 电力行业 | 煤炭行业 | 油气行业 | 节能环保 | 能源设备 | 展会资讯 | 供求信息 | 新兴能源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 政策信息 | 特别报道 | 专家介绍 | 能源世界 | 推荐单位 | 能源科技 | 杂志概况 | 入会申请 | 能源世界理事会 | 友情链接
 
公告 2026中国(上海)国际核能产业博览会 | 2026第八届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大会暨涡轮展 | 第十九届(2026)国际太阳能光伏和智慧能源&储能和电池会展 | 2026年国际气体产业链展览交易会 | 第四届中国国际储能产业博览会
 站内搜索:
 
 
杂志概况 更多>>
《能源世界》杂志简介
《能源世界》编辑委员会
《能源世界》顾问委员会
《能源世界》编辑部联系方式
 
供求信息 更多>>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品牌推荐 更多>>
首页 >> 节能环保 >> 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终身责任制
 
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终身责任制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16/6/20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土十条”的出台标志着治理大气和水污染之后,土壤污染治理的“攻坚战”正式打响。

“土十条”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土十条”坚持分类管控、综合施策,从十个方面提出了硬任务: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四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五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六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七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八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九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十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目前,世界上2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法规,我国土壤环境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建国以来,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制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和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等污染防治专项法律,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法律目前仍在起草过程中。部分省份开展了探索实践,湖北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福建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湖南、河南、广东、吉林等省正在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土十条”要求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立法进程,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此外,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肥料、饲料、灌溉用水、农用污泥、农膜、农药包装等相关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环境影响评价等技术规范和导则亟待开展制修订工作。对此,“土十条”提出,系统构建标准体系,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修订农膜标准,提高厚度要求,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标准;修订农药包装标准,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

“土十条”提出,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对建设用地实施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

调查显示,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都是导致耕地土壤污染的因素。“土十条”提出控制农业污染,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灌溉水水质管理。针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提出一系列严格保护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

“部分污染土地可能需要暂时休耕修复,要把‘隐形的利’和‘长期的利’结合起来。长期而言,这些限制性措施有利于农业持续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说,这也符合“藏粮于地”的要求。
根据“土十条”,2017年底前,国家将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000万亩。

“土十条”提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2017年底前,出台有关责任追究办法。 

责任编辑:myadmin
上一条: 山西3企业违法污染环境被挂牌督办
下一条: 环保税法最快年内出台 环保税部分归地方
 
中国工合能源产业促进会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中国节能协会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中国风能协会 |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联系我们  |  合作项目  |  招聘信息  |  入会申请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7 NY21.CN 能源世界网 京ICP备20001758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0836号
电话:010-68035565 E-mail:nysj21@126.com QQ:76976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