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异常艰巨的新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均达到了计划要求,首次实现了总量控制年度目标。
记者2月20日从新疆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经环境保护部核查认定,2008年,新疆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1025万吨,与2007年相比削减了0.83%;2008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6.4547万吨,与2007年相比增长0.99%。2008年,新疆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09个,其中包括64个工程减排项目和36个结构减排项目等,两项污染物均完成了年度控制目标。
长期以来,由于新疆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单位产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高,节能减排任务艰巨。近年来,新疆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煤电煤化工项目陆续投产,造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原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火电、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滞后;已开工建设的污染处理设备施工缓慢,没有形成减排能力。以上诸多因素,导致过去两年新疆均未能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控制目标。
对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环保部门在做好环保服务的同时,必须严格审查环保项目,以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疆各地各部门也已意识到节能减排形势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并成立了专门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
2008年,新疆为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等16家重点排污企业,设定了减排倒计时表,其中2家当年已完成了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同时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立案查处了156家污染企业,遏制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使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得以改观。
今年,新疆将迎来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冲刺年,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初步计划是: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控制在27.37万吨和57.019万吨以内。
新疆环保部门表示,将加快治污设施新建和运行,逐步淘汰小造纸、小炼焦等落后产能,以实现治理目标;同时将积极支持企业进行污染治理,简化设施建设审批程序,并对积极开工建设并按期完成治理工程的企业,给予环保补助资金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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