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成本考虑,企业会不会降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在“保增长”的主题下,政府会不会暂时放松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力度?新形势下,如何确保和扩大前三年节能减排的成果,让经济更“绿”?这是两会代表委员所关心的热点话题。
莫错过节能减排良机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近三年累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0.08%,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6.61%和8.95%。”
“这组节能指标所透露的信息并不乐观。”一些代表表示忧虑: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进一步降低单位GDP能耗可能会更加困难,从而会影响“十一五”节能减排总目标最终实现。
陈振楼代表说,在振兴产业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带来高耗能产业从国外向国内、东部向西部转移的问题。有的地方可能会借扩内需之机引进高耗能、重污染项目。顾逸东代表认为,要注重研究经济振兴中的环境问题,新的发展可能会造成新的资源浪费。
“危中有机。当前也是促进结构调整、实现节能减排的良机。”张全等代表说。
良机来自何处?代表委员们列举,受宏观调控加强和经济下滑影响,一些竞争力低下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难抵风浪而停产关闭,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节能家电、节能汽车等节能产业是拉动内需的重要方面,如能保证投资,配以良好的政策措施,那么节能产业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支撑点。
“既要确保经济增长,又要降低能耗和污染,根本途径就在于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以节能减排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叶倩代表说。
变“上车补票”为“下车罚票”
受金融危机影响,一些地方迫于成本考虑,盲目上新项目,“偷排、漏排”现象有所增加,给环保带来新压力。应名洪代表说,一些地区还走着“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和治污激励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对于项目环评,要变过去的“上车补票”为“下车罚票”。张全代表说,要加大立法力度,推行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控污手段。他说,排污许可证是国际通行的一项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被誉为企业环保的“营业执照”。而我国排污许可证的法律规定滞后于实践,导致排污许可证制度“形同虚设”。为此,张全呼吁,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法规,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行为。也有代表委员认为,应乘势而上,淘汰“三高”产品,适时开征污染产品税,腾出有限的环境容量,为经济新一轮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要从源头上去‘疏’,而不是一味去‘堵’。”叶倩代表说,整个节能过程要有专业化的服务,用市场机制去规范,并进行同期干预,前移维护成本,并且严格把关。
政策扶持改变“一头在外”
在分组会议上,褚君浩代表拿出一张图表,给大家举了两个数据:2007年我国大陆太阳能电池的产量已占世界产量的27.2%,然而其应用市场只占世界市场的0.7%。反差为何如此之大?
“一方面是太阳能发电比较贵;一方面是相关政策扶持还不到位。”褚君浩说,当前多晶硅原材料的价格已下降,国内供应量大大增加。而我国还是处在“一头在外”状态,太阳能光伏电池的市场几乎99%在外。
安纯人委员认为,我国太阳能技术仍处于发展的初期,其规模的应用尚存在许多障碍,缺乏完善的经济激励政策。
九三学社认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还处于初期,须依靠政府的管理和政策的引导,除了国际上通常采用的征收能源税、税收减免、贷款优惠及担保等手段外,更重要的是创建清晰的稳定的政策框架,制定相关鼓励支持政策。
“节能不光是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做得好的话,还应该有市场效应。”黄震委员说,可以把节能作为一个盈利的市场去经营。他说,往往初期投资比较大,成本收回时间比较长。有些企业目光短浅,任期三年、五年的管理人员不愿意投资。因此我们需要一些能源服务公司,来帮助投资,做能源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