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已经对全球的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此冲击下,人们减少了消费支出,企业也在尽可能地缩减开支。在国务院目前正在制定和推行的扩大内需十条措施和十个重点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中都提到了企业要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内容。
然而,就目前而言,“节能减排”更多的是一个“口号”和“文件词汇”,而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当前经济下滑的形势下,企业向这一方向改进和推动显得尤为重要。而对于食品包装生产企业来说,应该如何做呢?食品包装和环保专家董金狮老师针对此问题,将食品包装企业的节能减排与贯彻循环经济结合起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了解读,并对包装生产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面临的问题和如何实施提出了建议。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年8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历经三载、多次修改并三次审议的法律正式实施,将为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从此以后,循环经济也将“有法可依”。
环保专家董金狮这样比喻中国的循环经济:“如果说,以前的循环经济是个‘筐’,装的多漏的也多。那么现在循环经济终于成为一只有边有沿的‘箱’、一个见见清晰、有可操作性的环保之箱。”
《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明确了未来我国的经济走势必将会向“减量化”和“资源化”过渡。伴随该法的颁布与实施,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各地、各级政府将“循环发展,节能减排”的决策意识统一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全局中来。
目前存在问题及建议
1、合理设计 便于回收
就目前而言,包装生产企业为了配合商家吸引消费者,往往只注重包装的美观与独特,而忽略了其是否利于回收、是否便于拆解等因素,甚至有些包装还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明确指出:循环经济的本质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等活动。对于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设计的企业,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要求。
环保专家董金狮建议包装生产企业应该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循环经济促进法》,从包装原料的选择及包装造型的设计入手,真正将“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的理念,融入包装制品的生产环节中。
2、企业责任 延伸制度
企业是区域经济中的细胞,而区域又是社会里的细胞。《循环经济促进法》虽然贯穿在整个产品包装的生产过程中,但是最后还是要企业来具体执行和落实。
目前,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仍存有三重矛盾:即企业目标与循环经济效益的矛盾、企业发展与资源节约的矛盾、企业效益评价与政府激机制的矛盾。由此导致了的“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更多的成为了包装生产企业喊的口号,而并没有真正的思考和执行。
环保专家董金狮建议包装生产企业应该积极响应国家“循环经济”政策,实施生产责任延伸制。在企业生产中,不仅考虑到设计、生产过程中资源的原料来源,还要考虑到加工过程中能源的消耗、环境污染以及销售过程中的运输、储存、破损、商品用完之后的回收。即“生活——循环——评估(LAC)”过程将任何一个产品从诞生到坟墓进行评估,即企业由过去的“生产——消费”型转变为现在的“资源——产品——再生资源”。
3、常态宣传 提高认识
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常态宣传,提高消费者、包装生产企业下游行业对于“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的认识,使其充分了解到由于“过度包装”所造成的资源浪费给回收处理工作造成的巨大困难。
特别应该重视和培养包装用量较大的企业,对其开展包装产品寿命末端管理的宣传教育。倡导消费者和包装生产企业的下游行业向包装的减量化、再利用与资源化发展,对于废弃包装进行分类回收。倡导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责任公担理念,使整个利益链条中任何一环都建立起“生产——消费——再循环”和“资源——产品——再生资源”这一绿色消费理念。从而真正将“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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