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2009年正式实施,商务部市场建司在北京和重庆举办相关培训会
本刊讯 为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为,商务部组织制订的国家标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下称《拆解规范》)已发布并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拆解规范》,进一步推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前不久在北京和重庆分片召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培训会。会议主要任务:一是通报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有关情况,交流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经验,二是介绍国内外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发展趋势,三是解读《拆解规范》,帮助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了解和掌握《拆解规范》的特点和内容,为顺利实施《拆解规范》做好准备。 此次会议由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主办,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承办,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协办。会议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处长陈跃红和副处长蔡勇分别主持。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李文明在会上做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做好报废汽车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刘坚民介绍了我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基本情况;云南省经委处长许海云、上海市经委副处长张连森分别介绍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主要做法及经验;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龙少海总结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信息报送有关情况;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郑乃金解读了《拆解规范》;来自日本的专家吉田小姐和德国的专家齐格勒女士对国外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相关法规及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先后参加北京、重庆培训会议的有辽宁、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宁波、安徽、陕西、山东、河南、湖北、甘肃、宁夏、大连、青岛、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西藏自治区30个省市自治区的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代表共700多人。通过这次会议,代表们明确了企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交流了经验,坚定了克服困难的信心。会议代表普遍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很及时、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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