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能源世界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合作项目
网站首页 | 能源要闻 | 电力行业 | 煤炭行业 | 油气行业 | 节能环保 | 能源设备 | 展会资讯 | 供求信息 | 新兴能源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 政策信息 | 特别报道 | 专家介绍 | 能源世界 | 推荐单位 | 能源科技 | 杂志概况 | 入会申请 | 能源世界理事会 | 友情链接
 
公告 2024中国山东国际风能技术及海上风电装备展 | 亚洲绿色工厂设计、建设及厂务大会暨展览会 | 2024 第四届广州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智能制造技术展 | 2024贵州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交易会 |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站内搜索:
 
 
杂志概况 更多>>
《能源世界》杂志简介
《能源世界》编辑委员会
《能源世界》顾问委员会
《能源世界》编辑部联系方式
 
供求信息 更多>>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品牌推荐 更多>>
首页 >> 政策信息 >> 《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杨学聪 时间:2018/7/12 

日前,北京正式印发《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自今年起,在全市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损害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和损害修复等工作;力争到2020年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北京此次公布的《方案》明确了四种应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在国家和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以及本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在上述区域以外的地区直接导致区域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等级下降,或造成耕地、林地、绿地、湿地、饮用水水源地等功能性退化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

在全面承接国家改革方案中有关完善赔偿诉讼规则内容的基础上,该《方案》增加了北京市、区政府指定的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部门或机构有权提起诉讼,以及北京市各级检察院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可以依法向同级法院提起诉讼。

对规划国土、环境保护、水务、农业、园林绿化等部门的职责分工,《方案》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对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司法机关移送的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情形,应启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按照要求,自2019年起,北京市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和各区政府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将本领域本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送北京市环保局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从而建立由北京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北京市高级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全程参与,北京市环保局指导协调,北京市相关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分工协作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myadmin
上一条: 《关于加强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
下一条: 工信部发布第7批新能源车推广目录
 
中国工合能源产业促进会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中国节能协会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中国风能协会 |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联系我们  |  合作项目  |  招聘信息  |  入会申请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7 NY21.CN 能源世界网 京ICP备20001758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0836号
电话:010-68035565 E-mail:nysj21@126.com QQ:76976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