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秦皇岛市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展开,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园区结构调整优化,科学制订应急减排和错峰生产措施,推进秋冬季大气环境持续改善。
实施散煤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洁净煤保供体系,对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及边远山区,确保洁净煤供应全覆盖。同时,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制定并落实供热衔接方案,在确保供热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清洁取暖方式,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10月底前,完成10蒸吨以上燃气锅炉改造任务,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
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专项行动。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压减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炼铁产能250万吨、炼钢产能300万吨。通过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搬迁改造,调整工业布局,将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企业逐步向秦皇岛西部工业区、卢龙化工园区和青龙工业区搬迁,同时,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工艺和污染治理水平。
实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10月底前,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建立清单,实施分类处置。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实行整体整治,并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专项行动。该市从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园区污染综合治理、排污许可管理入手,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对工业企业物料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实施生产环节无组织排放治理。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对各类园区的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年底前完成陶瓷、耐火材料、再生金属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将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载入排污许可证,严厉依法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
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10月底前,该市各县(区)将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原则上禁止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年底前完成22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密切监测秸秆、垃圾焚烧情况,加强管控;同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提升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质量效益。
实施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该市将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快车(船)结构升级,逐步提升铁路货运比例。严格新注册登记柴油车排放检验,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建立城市专项作业车治理机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备案制度,加快老旧工程机械淘汰力度。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大力推进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铁路运输在重点企业原燃材料和产品运输中比例。
实施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油品监管专项行动。建立油品监管常态化管理机制,对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非法小炼油厂,予以查封、拆除。同时强化车(船)用油品监督管理,完成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置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明年起全市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油、柴油。在船舶排放控制区内加强船用燃料油使用监管,打击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行为。
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涉及的工业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于10月底前建立详细管理清单,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分类提出整改要求。严格执行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标准,促使能耗、环保等方面达不到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全面淘汰环保工艺简易、治污效果差的单一重力沉降室、旋风除尘器、多管除尘器等除尘设施和水洗法、简易碱法、简易氨法等脱硫设施。
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石化、焦化、制药、橡胶、塑料、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排查。加强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强储存、装卸过程中及废水、废液和废渣系统逸散排放控制。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对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污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超标报警装置安装运行情况及治污效果开展专项检查,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
科学实施应急减排和错峰生产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预报能力建设,年底前市预报中心实现7天预报能力。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编制。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采暖期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原料药制造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根据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当调整错峰生产时间。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重点企业和用车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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