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新特点,市煤炭工业局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在实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制度、班组长持证上岗等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机制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复产复工诚信承诺制度。煤矿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做出安全生产书面承诺,内容包括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煤矿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强化对职工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二是安全生产诚信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目标体系,将企业划分为诚信度高企业、诚信度低企业、失信企业(“黑名单”企业)三类。对于安全生产诚信度高的企业,在复产复工、行政审批时优先考虑;对诚信度低的企业加大监督管理,促使其尽快向安全生产诚信企业转变;对失信企业给予应有的处罚,对其进行重点监管。三是建立诚信度公告和预警制度。通过局域网站、《煤炭工业信息》、召开安全例会等多种途径,公布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度情况。对于安全生产诚信度低的企业提出警告后,限期整改未达标的,实行挂牌警告,挂牌督办。发现失信企业(“黑名单”企业)要公开曝光,加大预警力度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