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能源世界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合作项目
网站首页 | 能源要闻 | 电力行业 | 煤炭行业 | 油气行业 | 节能环保 | 能源设备 | 展会资讯 | 供求信息 | 新兴能源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 政策信息 | 特别报道 | 专家介绍 | 能源世界 | 推荐单位 | 能源科技 | 杂志概况 | 入会申请 | 能源世界理事会 | 友情链接
 
公告 2025(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石墨烯创新大会通知 | 中国国际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峰会 | 2025中国智慧能源大会暨展览会7月在成都举行 | EP上海国际电力展11月举办 | 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 大会暨展览会
 站内搜索:
 
 
杂志概况 更多>>
《能源世界》杂志简介
《能源世界》编辑委员会
《能源世界》顾问委员会
《能源世界》编辑部联系方式
 
供求信息 更多>>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品牌推荐 更多>>
首页 >> 节能环保 >> 陕西省减排“省下”排污指标企业可转让营利
 
陕西省减排“省下”排污指标企业可转让营利
时间:2009/6/2 

      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将整个渭河流域的环境保护统一规定,尝试了多种新手段,确保调动沿渭企业、市区的保护治理积极性。

      《办法》首先尝试了用“市场”行为控制和减少渭河污染。规定渭河流域要逐步实行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也就是说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排污单位之间可以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


      这样一来,沿渭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就可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排放,从而将自己“节省”下的排污指标卖给可能排放超标的企业来营利。“这种制度就是通过市场机制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动节能减排。”省环保厅副巡视员肖剑声表示,具体的交易办法正在制定当中,预计从明年开始实施。届时“指标”交易将由环保部门严格管理,监控进行。

      《办法》还规定,将逐步建立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制度。当月监测断面水质指标值超过控制指标的,由上游设区的市给予下游设区的市相应的水污染补偿资金。这部分资金将由省财政部门直接划拨,用于下游城市的污染治理。水污染补偿资金的具体收缴、管理、使用办法预计将于7月制定出台。

      针对向渭河河道、渠道等倾倒垃圾行为的屡禁不止,《办法》也下重拳惩戒,向河道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最高将处以1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myadmin
上一条: 节能减排:有色企业的责任与挑战
下一条: 50亿补贴旧车报废 节能减排解救商用车市场
 
中国工合能源产业促进会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中国节能协会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中国风能协会 |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联系我们  |  合作项目  |  招聘信息  |  入会申请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7 NY21.CN 能源世界网 京ICP备20001758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0836号
电话:010-68035565 E-mail:nysj21@126.com QQ:76976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