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公共机构的节能进行严格管理,在节假日和下班后的时间,除安全、保密、外事等方面的重要公务活动确需使用外,其他公务车必须停驶。昨日,记者获悉,我省下发《江西省“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通知》,从今年起,新建项目要进行节能可行性分析、评估和审查,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墙体材料,并全程监控施工过程。
节水2010年底前,我省基本完成对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洗阀、水箱、计量表等的更换、改造工作,实现人均耗水降低20%以上的目标。
节油为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在节假日和下班后的时间,除安全、保密、外事等方面的重要公务活动确需使用外(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其他公务车必须停驶。到2010年底,实现公务车人均耗油降低20%以上的目标。
节电在办公室,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一般不开灯;夜间尽量减少楼梯间照明及其他公共区域照明。除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外,各公共机构办公区一律关闭景观照明。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各公共机构办公场所三层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电梯运转台数,高层建筑提倡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节能新建项目要按照办公用房建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墙体材料。到2010年底,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能耗降低2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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