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能源世界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合作项目
网站首页 | 能源要闻 | 电力行业 | 煤炭行业 | 油气行业 | 节能环保 | 能源设备 | 展会资讯 | 供求信息 | 新兴能源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 政策信息 | 特别报道 | 专家介绍 | 能源世界 | 推荐单位 | 能源科技 | 杂志概况 | 入会申请 | 能源世界理事会 | 友情链接
 
公告 2025国际物联网展·上海站携手世界移动通信大会 | 2025中国国际电子生产设备暨微电子工业展 | 第二十六届中国(深圳)国际海洋油气大会暨展览会 | DefenPol China2025第七届广州国际防务暨警备外贸展 | 2025世界电池及储能产业博览会暨第10届亚太电池储能展
 站内搜索:
 
 
杂志概况 更多>>
《能源世界》杂志简介
《能源世界》编辑委员会
《能源世界》顾问委员会
《能源世界》编辑部联系方式
 
供求信息 更多>>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品牌推荐 更多>>
首页 >> 政策信息 >>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时间:2006/8/2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重点扶持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的开发利用。

《办法》规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包括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申请无偿资助方式的,除标准制定等需由国家全额资助外,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须提供与无偿资助资金等额以上的自有配套资金。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年限为1~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3%。

发展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包括:1)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2)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3)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4)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5)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

《办法》规定重点扶持对象为:1)生物乙醇燃料、生物柴油;2)太阳能、地热能在建筑物中的应用;3)风能、太阳能、海洋能发电等。

根据该《办法》,申请发展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向地方归口管理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分别进行申报。对使用发展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支持的项目,符合招标条件的,须实行公开招标。以下两类项目不得在发展专项资金中重复申请:1)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要申请国家资金扶持的,通过“863”、“973”等国家科技计划(基金)渠道申请;2)农村沼气等农业领域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现已有资金渠道的,通过先行渠道申请资金支持。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将对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

  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以下活动:

(一)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

(二) 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三) 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

(四) 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

(五) 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

第四条 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应遵循的原则:

(一)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二) 鼓励竞争、择优扶持;

(三) 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扶持重点

  第五条  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潜力大、前景好的石油替代、建筑物供热、采暖和制冷,以及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第六条  石油替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是扶持发展生物乙醇燃料、生物柴油等。

生物乙醇燃料是指用甘蔗、木薯、甜高粱等制取的燃料乙醇。

生物柴油是指用油料作物、油料林木果实、油料水生植物等为原料制取的液体燃料。

  第七条  建筑物供热、采暖和制冷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支持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物种的推广应用。

第八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重点扶持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发电的推广应用。

第九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的其他扶持重点。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myadmin
上一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
下一条: 云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工合能源产业促进会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中国节能协会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中国风能协会 |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联系我们  |  合作项目  |  招聘信息  |  入会申请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7 NY21.CN 能源世界网 京ICP备20001758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0836号
电话:010-68035565 E-mail:nysj21@126.com QQ:76976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