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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断推进节能减排 八大措施加大攻坚力度 |
时间:2008/2/15 |
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记者江国成、顾瑞珍)春节前夕,福建省分别在厦门、三明、龙岩三地市,以爆破方式拆除了6台小火电机组(共计9.8万千瓦),拉开了2008年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的序幕。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的2008年淘汰小火电计划,今年全国将关停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小火电机组1300万千瓦,超过去年1000万千瓦的目标。
我国电力行业去年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下降10克,同比节约原煤4000万吨,折合发电量870亿千瓦时,相当于三峡水电站全部机组投产后全年的发电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表示,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改用大容量、能效高、环保燃煤火电机组代替,对于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履行国际义务,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2007:政府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近两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国为实现2006-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行动,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去年4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此后,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45条具体工作安排。节能减排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
去年,我国加快推进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电力行业关停小火电机组1438万千瓦,超额完成年度任务。钢铁、水泥、煤炭等行业淘汰落后的工作也取得进展。
国务院去年还批转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建立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组织部门将节能减排作为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同时,我国还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国家在年初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3亿元和中央财政预算安排50亿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又增加185亿元,共298亿元,用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
此外,我国积极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深入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推动千家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公布了千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启动了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
作为节能减排的重点内容之一,我国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了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启动了第二批97个单位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
我国去年颁布实施了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将脱硫机组上网电价每度提高1.5分,下调了小火电机组的上网电价,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出台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改造后实际形成的节能量给予奖励。
同时,我国节能减排宣传得到空前加强。中央17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去年前三季度,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同比下降3%左右;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下降1.81%和0.28%,首次出现双下降;全年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将明显好于上年。
不过,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是经济增长速度过快,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没有改变,虽然通过加大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使能源直接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但形成的节能量被结构重型化所抵消。从工作层面看,还存在着认识尚未完全到位、结构调整进展缓慢、重点工程建设滞后、政策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必须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加大力度,迎难而上,完善市场激励机制,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持久战。
以更有力的手段促进节能减排
中央提出,要加大攻坚力度,确保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组织逐项检查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实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方案和办法,落实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健全节能监察体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二是着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下达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今年关停小火电1300万千瓦,分别淘汰水泥、钢、铁落后生产能力5000万吨、600万吨、1400万吨。加快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三是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和重点工程建设。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健全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促进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加快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进度,尽快形成节能能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力争用两年时间,在36个大中城市率先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
四是完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财税对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的支持。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面向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用好差别电价收入,加快实施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制定和修订一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
五是加强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节能法和环保有关法律,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强化依法监管,加大督查力度,更好地发挥法律法规手段在推进节能减排中的作用。
六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实施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旧机电产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七是强化污染防治。继续做好“三河三湖”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发布并实施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增强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促进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逐步树立起来。
不久前,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在2010年前,中央财政将提供大量补贴,推广1.5亿只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还发出通知,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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