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当务之急是突破“三大障碍”
不久的将来,广阔的政府项目节能服务市场将为节能服务公司(EMCO)打开大门。国家发改委/世界银行/GEF节能促进项目办公室执行主任王树茂透露说,国家发改委起草的《促进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可能不久会发布,其中就表示,允许政府机构把节能项目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支付给EMCO,视同能源费用支出。
王树茂日前在接受CBN记者专访时说,我国当前节能减排仍面临有三大障碍:认识障碍,技术障碍和融资障碍。
CBN:我国的节能服务行业中,政府项目占的比例并不高,这和西方国家似乎并不一样?
王树茂:西方国家的节能服务主要以政府项目为主,而中国的节能服务项目则是以工业和服务行业为主,政府项目的市场所占比例不高。
原因就在于,在我国现行的政府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下,EMCO不可能与政府机构分享节能效益,除非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作出适当的决定,允许政府机构在不增加能源费用的前提下与EMCO分享节能效益,或允许节能改造费用视同能源费用列入政府机构的预算和采购。
但是美国作为节能服务行业的发源地,在节能服务发展的早期就出台了一个法案:由节能公司提供服务,政府把节约下来的钱分一部分给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列入财务支出科目。但在中国,这个问题一直悬着,政府机构的钱支不出去,省下来的就省下来了,要给节能服务公司又不能从能源支出里划。
CBN:一旦政府项目的市场能够打开,将会带来多大规模的一个市场?
王树茂:目前政府节能项目的节能潜力有多大,我也说不准。因为很多数据的估算和说法都是不可靠的,如果有可靠的数据,那么把全国政府机构用于能量支出的总值乘以20%~30%,这部分就会是政府节能项目每年能节省的能源费用。
CBN:我们发现,似乎中国企业节能进展得并不很迅猛,这是为什么?
王树茂:无论哪个专家和哪个节能服务企业,到企业中去,一定能找到大量经济上可行的,而且地区环境和全县环境效益都很好的节能项目。
我们根据多个项目统计发现,节能项目规模一般50万~5000万元之间,形成每年1吨标煤节能能力平均投资2000元,投资回收期一般都在半年到五年。按静态投资回收期分别为1年、2年、3年计,节能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是99.9%、49%和31%。
按形成每年1吨标煤节能能力平均投资2000元、项目寿命期10年、资本成本利率7%计算,则静态回收期分别为1年、2年和3年计的项目,其节约1元能源费用的成本分别为0.13元、0.27元和0.40元。
节能项目的回报高,市场驱动力比其他的项目大得多。为什么大量的项目没有被实施呢?因为存在着特殊的障碍。
CBN:如何理解这些特殊的障碍?
王树茂:目前企业实施节能项目主要有三大障碍:认识障碍、技术障碍和融资障碍。
从认识障碍上讲,这与企业一把手是否真正具有社会责任感有关。政府每年都会举办节能减排的会议,邀请企业参加。但通常是企业的一把手推给二把手,二把手继续往下推,最后每次开会来的都不是高层。我每次看那些参加的人员名单,每次都很失望。如果不是一把手,开会的效果就近乎零。当务之急是政府应把企业领导节能减排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另外一个技术瓶颈,现在节能技术很多,问题是,企业是否可以得到这些准确的信息?也就是说,技术市场还是相对混乱,企业不知道什么技术适合于他们,什么技术性价比比较好。当务之急是政府应加强对节能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
从企业的融资障碍上讲,节能项目要获得信贷比其他项目难得多,根源在于节能服务项目无法做可兑现的资产抵押。节能服务项目不具备优质资产的特点,我们做了实验,把5个节能项目的贷款要求,输入到银行通用的评估系统里面,大部分得到20分、30分,达不到60分。当务之急是建议国家把用于支持节能减排资金的增量,为节能项目的投资风险提供部分补偿。比如,政府提供种子资金,建立信贷担保和履约担保机制,并促进这一机制的市场化。
三大障碍就像“三条大河”横在那里,所以我总是说,尽管国家有大棒加胡萝卜的政策,但是胡萝卜再甜,大棒再狠,如果没有充分的帮助和建立创新的机制,“三条大河”在那边还是趟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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