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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能源法》将生效 建设部6方面加强建筑节能 |
时间:2008/2/28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月26日就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会上表示,《节约能源法》马上就要生效,同时,国务院很快就要颁布《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部今后将在六个方面加强建筑节能的工作。
仇保兴称,首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马上就要生效的《节约能源法》,以及国务院很快就要颁布的《建筑节能条例》这两大法律,要严格进行贯彻,这是最主要的一个课题。
第二,要推行建筑的节能标识,启动市场和用户认可,采用了高节能建筑标准能够省钱。
第三,严格执行强制性的建筑节能标准,对执行不力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要处理一批、公示一批、警告一批。
第四,要加快北方地区的建筑计量改造,使用户能够认识到进行节能改造以后的经济性和内部的舒适性都能够得到改善。
第五,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快太阳能和地热能的应用。
第六,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进行强化,就是说人走了,我们要关灯、要停热,加强运行的管理,估计可以节约30%以上的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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