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策信息 >>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
|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周怿 时间:2021/9/14 |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危险废物鉴别是识别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将着力推动解决危险废物鉴别难问题。
就《通知》如何推动解决危险废物鉴别难问题,上述负责人介绍说,一是针对危险废物鉴别费用高、周期长问题,《通知》提出建立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为有需求的单位免费提供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相关信息,打破因信息不透明导致的市场垄断,促进鉴别价格回归合理范围,及时满足鉴别需求。
二是针对鉴别程序和报告内容不规范问题,《通知》明确鉴别流程、鉴别结果认定程序等,并对鉴别报告编制作出统一要求。同时,采用社会监督方式强化监管,即鉴别报告通过信息平台向全社会公开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的,或者按照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修改并公开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的,或者按照最终评估意见修改并再次公开的,鉴别结论方可作为环境管理依据。
三是针对鉴别结论应用不充分问题,《通知》明确鉴别结论生效后,可作为鉴别委托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管理以及日常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和环境统计等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同时作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动态调整的参考。 |
责任编辑:myadmin |
上一条: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解读 |
下一条:
国家能源局发布4.21亿千瓦抽水蓄能进入中长期发展规划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