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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税将成低碳经济发展“指挥棒” |
时间:2010/5/13 |
记者日前获悉,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课题组经过调研,形成了“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的专题报告。课题组表示,我国碳税比较合适的推出时间是2012年前后;由于采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需要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所以适合采用定额税率形式;在税收的转移支付上,应利用碳税重点对节能环保行业和企业进行补贴。
碳税开征,预期越来越强烈,离我们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作为一个新税种,首先是“大棒”,向被征对象“棒打”,这样一来就会增强企业成本与负担。碳税是否就是“大棒”?这是企业最为关心与担心的问题。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表示:“在我们研究里面讨论了,如果征收碳税,我们可能是要减少增值税或者相关税种的税率,维持一个总的收入不变。我们在考虑这个胡萝卜加大棒的时候,可能更多的还是一个胡萝卜,就是说第一不要额外增加企业太多的负担。第二还是要提供一种机制,让大家愿意往这个方向走。”
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像开征碳税这样的经济手段,但是,在实行什么样的经济手段与经济措施时,一定要考虑到“大棒”与“胡萝卜”的平衡关系。众所周知,“大棒胡萝卜政策”是激励方式中的一种,指运用奖励和惩罚两种手段以诱发人们所要求的行为。开征碳税,有必要弱化惩罚功能,强化奖励功能。如果不增加企业总的税负,就能让碳税更多充当胡萝卜的角色,让企业尝到“甜头”。
碳减排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有关专家指出,作为全球减排大国,中国在中长期将面临逐年递增的节能减排压力,这既来源于未来10年要达到的减排目标(40%—45%),更来源于10年后可预见的更为苛刻的国际减排责任,以及国际竞争的压力。届时,中国能否实现经济转型,在很大意义上将取决于是否能够承受来自节能减排的巨大成本。由此,通过税制改革等措施,预先逐步释放节能减排的成本压力,显然可以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
让碳税成为可口的“胡萝卜”,偏重于税收的矫正性作用,进而发挥税收的激励性功效。如果说,一时还不能完全弱化碳税的“大棒”作用的话,那么,不妨让这只“大棒”成为引导低碳的“指挥棒”,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引棒”,成为履行低碳责任的“监督棒”。走向绿色低碳经济,仅一个碳税是不够的,还需要进行税制改革和构建低碳经济税制体系,制定配套的低碳政策,进而建立低碳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一只“胡萝卜”不够“吃”,一堆“胡萝卜”才是碳低的“美味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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