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东省经贸委了解到,广东根据中央财政补贴,“大手笔”订做了300万只节能灯,超低价卖给普通家庭,这些节能灯售价仅3.65元,是目前市面上同类产品平均售价的1/5。
广东省政府补贴、推广节能灯,是节能减排大背景下做出的。“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0%和污染排放总量下降10%的约束性目标。按照这两个指标要求,到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要从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降低到1.0吨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和污水中废弃物化学需氧量要分别从2005年的2549万吨和1414万吨降低到2295万吨和1273万吨。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具体到广东,据广东省副市长佟星介绍,广东单位GDP能耗在2006年下降2.93%的基础上,2007年又超额完成了下降3%的预期目标,但节能任务仍十分艰巨,节能形势仍不容乐观。
在节能减排上,我们往往“抓大”,比如,关闭小煤矿、小火电、小冶炼、小水泥等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限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产品,推动产业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资源利用率,调整资源价格以反映资源的真实价值,等等。这些固然是节能减排重头戏,是“大”,但是还应该看到“小”———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居民消费对能源的消耗和污染排放量的增加也应引起重视。如果“抓大放小”,同样不利于节能减排。
但是,在居民生活消费上节能减排,我们做的明显不够。以节能灯为例。节能灯虽然早就推向市场,但是长期以来面临叫好不叫座的窘境。原因很简单,价格比较高,一只节能灯的价格顶得上四五只普通灯泡。显然,只有改变节能灯“节能不节钱”的尴尬问题,节能灯才能得到普及和推广,才能真正有助于节能减排。但遗憾的是,我们诸如节能灯尴尬的市场遭遇还普遍存在。如何在企业之外让消费者也成为节能减排的主角,需要重视。
“节能减排”是一个政治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既需要当政者的决心,又需要辅以经济手段推动节能减排。今年的节能宣传周,围绕《节约能源法》的宣传让节能成了一个热点话题。近日,山东省书记、省长骑自行车带头节能上班,该省16万公务员效仿,也是节能减排“抓小”的体现。但应该看到,节能减排“抓小”光靠宣传和提倡还不够,必须辅以经济手段激励。唯有此,才能真正既“抓大”又“抓小”,节能减排目标才能更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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