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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围绕企业节能降耗,重点实施节能减排治理工程,加大对企业排污、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监察力度,着力实施节能减排治理工程,重拳出击加大对污染企业整治,极大的促进和推动阜康市现代化生态旅游城市目标的实现。据悉,多年来,众多商家看好阜康焦煤储量大,煤质好的资源优势,纷纷抢滩该阜康区域上马焦煤生产,与此同时,其中一些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小型焦化企业对该市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了破坏。在2000年前后无任何手续的小焦化厂在不断增加,顿时间,公路两侧,南山沟里到处可见滚滚黑烟,严重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浪费了资源,扰乱了焦煤和焦炭市场,直接影响阜康老百姓的生活和阜康市良好的投资环境。阜康市辖区共有各类焦化企业59家,主要为土焦和改良焦,均属于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其数量多,年耗焦煤378.23万吨,生产焦炭234.988万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5602.79吨,对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浪费大。面对如此污染严重的局面,阜康市委及相关部门果断采取措施,采取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关停取缔污染严重的小焦化,“以新带老”、“上大压小”,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与市属8家重点排污企业签订总量控制与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将指标分解到排污企业,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减排方案和年度削减计划,把削减目标和责任落到了实处;认真执行环评制度,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严格核算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在新扩改建项目环境管理中有效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加强现场执法监察,查处污染防治设施闲置、偷排等违法排污行为等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2007年,经国家环保总局核定二氧化硫的有效减排量为1940.9吨,超额完成昌吉州政府给阜康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占昌吉州2007年二氧化硫减排量的100%,占自治区减排总量的46.4%,为全区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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