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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动民营企业参股核电项目 |
来源:中新网 作者:沙见龙 吕妍 时间:2024/8/23 |
济南8月21日电“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准5个核电项目,均有民营资本参与。”中国国家能源局核电司有关负责人20日在济南透露,当前,中国在运核电年发电量达4341亿千瓦时,与燃煤发电相比,每年可减少标煤消耗约1.3亿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5亿吨。
中国核电年利用小时数平均达7670小时,利用率85%以上。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国大陆地区核准在运、在建核电机组分布在广东、福建、浙江、山东等沿海8省,其中多个省份核电发电量占比达20%左右。“核电已成为中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支撑性电源和主力清洁能源。”
核电是清洁低碳、稳定可靠的能源品种,具有显著的减排效果。据测算,核电度电碳排放量与风电相当,低于光伏,远低于气电、煤电等化石能源发电。
此外,核电具有很强的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拉动能力,现已成为中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高科技产业之一,可以引领新材料、新工艺、精密仪器以及先进制造技术的创新和升级。
近年来,中国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核电领域投资,有数十家民营企业承担或参与相关科研攻关任务,其中19家作为课题牵头单位,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约1.5亿元人民币。未来,该局也将持续推动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
由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促进民间投资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8月20日在山东济南启幕,为期两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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