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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要“进得来、赚得到” |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 作者:记者 白雪 时间:2025/4/24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建设和运营。这一政策为民营企业在能源领域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也为虚拟电厂的加速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民营企业的参与正成为虚拟电厂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意见》的核心突破在于打破了传统能源行业的高门槛,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平等参与的机会。《意见》明确要求“坚持多元参与,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建设和运营”。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虚拟电厂“资金需求相对较小、运营灵活、市场化程度高”,尤其适合民营企业发挥技术敏捷性和商业模式创新优势。相较于动辄百亿元的传统电厂项目,虚拟电厂依托数字化平台整合分布式资源,无需大规模基建投入,降低了民营企业的参与门槛。
深圳的实践印证了这一政策的可行性。截至2025年4月,深圳虚拟电厂运营商已达61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超50%。以深圳恒实盛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该公司通过聚合医院、商场等场景的空调负荷,形成近万台主机的调节能力,既优化了用户能耗,又通过电力市场交易获得收益。这种“轻资产运营+市场化分成”的模式,正是民营企业的优势所在。
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建设,一方面,能够为虚拟电厂发展带来充沛的资金和灵活的运营机制。民营企业对市场变化反应敏锐,能够迅速捕捉商机,通过创新商业模式,拓展虚拟电厂的收益渠道。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推动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民营企业的积极参与,将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促使虚拟电厂在技术创新、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不断进步,从而提升整个能源行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完善电力市场体系。
尽管前景广阔,虚拟电厂仍面临技术标准不统一、数据安全风险等问题。为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在虚拟电厂领域发展,让民营企业“进得来、赚得到”,需从三方面发力:一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通信协议、聚合技术的规范化,避免“各自为战”;二是强化政策落地,地方政府需细化补贴规则,如深圳对调节电量给予收益分成;三是探索跨省交易机制,打破地域壁垒,如《意见》提出的跨省电力交易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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