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能源世界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合作项目
网站首页 | 能源要闻 | 电力行业 | 煤炭行业 | 油气行业 | 节能环保 | 能源设备 | 展会资讯 | 供求信息 | 新兴能源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 政策信息 | 特别报道 | 专家介绍 | 能源世界 | 推荐单位 | 能源科技 | 杂志概况 | 入会申请 | 能源世界理事会 | 友情链接
 
公告 2026中国(上海)国际核能产业博览会 | 2026第八届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大会暨涡轮展 | 第十九届(2026)国际太阳能光伏和智慧能源&储能和电池会展 | 2026年国际气体产业链展览交易会 | 第四届中国国际储能产业博览会
 站内搜索:
 
 
杂志概况 更多>>
《能源世界》杂志简介
《能源世界》编辑委员会
《能源世界》顾问委员会
《能源世界》编辑部联系方式
 
供求信息 更多>>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品牌推荐 更多>>
首页 >> 煤炭行业 >> 贵州省拟重罚“黑煤矿”
 
贵州省拟重罚“黑煤矿”
时间:2011/9/5 
贵州省出台规定,非法煤矿擅自从事生产将依法责令立即停产,没收违法所得、开采出的煤炭和采掘设备等,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贵州省日前出台《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定》明确规定,非法煤矿擅自生产将于2日内提请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贵州省规定,煤矿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超层越界开采;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情形之一的将立即停产,排除隐患。对3个月内2次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
责任编辑:myadmin
上一条: 煤炭冬储期未开始 山西煤价小幅上涨
下一条: 河北大城煤田勘探项目正式开钻
 
中国工合能源产业促进会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中国节能协会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中国风能协会 |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联系我们  |  合作项目  |  招聘信息  |  入会申请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7 NY21.CN 能源世界网 京ICP备20001758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0836号
电话:010-68035565 E-mail:nysj21@126.com QQ:76976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