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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建碳交易所过热 处亏损境况 |
时间:2011/9/28 |
继贵金属交易所、文物交易所热潮之后,中国正掀起碳交易所筹建热潮。知情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至少有100家碳交易所(或碳交易平台,以下统称碳交所)在建,或列入当地政府规划,遍及全国各区域、各省市,甚至各区县。这一说法得到来自财政部、中国社科院及碳金融咨询机构的多位专家认同。
财政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一位资深专家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国尚无法建立全国性的强制性碳减排,因此对于碳交易,企业缺乏动力,市场缺乏需求。“没有马就备鞍,没有米就上炊,觉得占了个坑,就一定有市场,这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思维。”一位参与《“十二五”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综合方案》的碳减排战略专家称。
即便如此,碳交所热潮丝毫不减,甚至区县(含县级市)一级的也是如此。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4月份称,将建立华南首个环境能源交易所,瞄准碳交易、排污权交易等目标。9月珠海市横琴新区也表示,将搭建以股权交易所、环境能源交易所、文化产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为核心的一批平台性的机构。
今年3月,重庆市副市长童小平指出,今年在争取建成“碳汇交易所”的同时,争取做成首单“碳汇交易”。年初挂牌的中国西部首个环境资源交易中心———重庆环境资源交易中心也表示,未来还有望开展碳交易业务。
2010年,国内已有多个省级碳交所纷纷建立,涉及河北、山西、陕西、贵州、安徽、辽宁等省份。去年,深圳和广州也竞相宣布试水工业领域碳交易。今年4月,苏州环境交易所、吉林环境能源交易所先后挂牌成立。
“如果碳交易试点为了探索不同技术路径、交易模式,在当地建立碳交所,这是合理的。”上述财政部专家表示:“但这么多地方搞碳交所,显然是过热了。”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提出将于2013年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6个区域试行碳交易试点。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也曾表示,希望在2015年将碳交易扩大到全国范围。
曾参与《京都议定书》谈判的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原专家钱国强指出,我国强制碳交易标的物的确定、排放权的分配、排放源的监测核查等制度设计尚不明晰,此时谈碳交所“为时过早”。
在业务结构上,上述财政部专家表示,强制碳减排方面,目前我国90%的C D M 项目只能卖给国际买家,基本没在国内碳交所交易;我国碳交所的主要业务———自愿碳减排的份额,占全球碳交易市场的比例也很小,基本为零星的企业形象宣传,对碳交所利润贡献有限。
这一热潮已有危险的苗头。某直辖市碳交所的总裁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号称中国第一家主营二氧化碳交易的碳交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碳交易所,如今已关门;山西省吕梁市2009年建立的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号称为全国同类中首家,去年也已停业。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国内第一梯队的四大碳交所中,只有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实现小幅盈利,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均在亏损状态。北京环境交易所总裁梅德文对此不承认,也不否认。他指出,如同互联网行业,碳交所前期投入大、行业门槛高,实现盈利需要一段时间,各地中小碳交所尤其如此。
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唐人虎表示:“地方政府愿意搞碳交所,主要是因为它和几年前的产权交易所那样时髦,也是地方名片和政绩工程。”某直辖市碳交所老总则认为:“中国金融市场的条块分割现象仍比较严重,当地政府建设碳交所,总希望‘肥水不流外人田’。虽然碳交所本身不是当地利税大户,但碳交所稳定下来的众多会员是利税大户,本地确权、交易有‘成本优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各地碳交所多由当地政府批准成立。国家发改委气候变化司相关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指出,国家发改委并不掌握地方碳交所成立的审批权,而碳交所仍处在产权交易的非金融业务阶段,按照部委分工,也不归证监会管理。该人士强调,据他们掌握的数据,国内碳交所并不存在“遍地开花”情况。
唐人虎说:“几年前,建期货交易所成为区域金融热潮,全国共有58家期交所,经过一轮轮并购重组,目前全国剩下不到10家。现在众多的碳交所也难逃被并购重组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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