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能源世界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合作项目
网站首页 | 能源要闻 | 电力行业 | 煤炭行业 | 油气行业 | 节能环保 | 能源设备 | 展会资讯 | 供求信息 | 新兴能源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 政策信息 | 特别报道 | 专家介绍 | 能源世界 | 推荐单位 | 能源科技 | 杂志概况 | 入会申请 | 能源世界理事会 | 友情链接
 
公告 2026中国(上海)国际核能产业博览会 | 2026第八届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大会暨涡轮展 | 第十九届(2026)国际太阳能光伏和智慧能源&储能和电池会展 | 2026年国际气体产业链展览交易会 | 第四届中国国际储能产业博览会
 站内搜索:
 
 
杂志概况 更多>>
《能源世界》杂志简介
《能源世界》编辑委员会
《能源世界》顾问委员会
《能源世界》编辑部联系方式
 
供求信息 更多>>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品牌推荐 更多>>
首页 >> 煤炭行业 >> 安徽省煤炭资源税改革首月顺利申报纳税
 
安徽省煤炭资源税改革首月顺利申报纳税
来源:安徽日报 时间:2015/2/6 
根据国务院和安徽省政府统一部署,安徽省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2015年1月1日起,全省煤炭企业按照新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和最低2%的税率,顺利申报缴纳资源税,当月煤炭企业缴纳资源税4278万元。

煤炭资源税改革启动实施后,安徽省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同时停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经比较,改革后安徽省煤炭企业单月缴纳的资源税,较改革前缴纳的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价格调节基金总额略有下降。改革不仅实现了清费正税目标,也确保了安徽省煤炭企业总体负担没有增加。

据了解,改革以前,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按每吨2元计税,此次煤炭资源税改革则是从价计征,中央按照最低标准批复了安徽省煤炭资源税税率为2%,安徽省成为全国煤炭资源税税率最低的省份之一。

责任编辑:myadmin
上一条: 环渤海四港煤炭库存量增至2344.1万吨
下一条: 1月份内蒙古坑口煤价小幅上涨
 
中国工合能源产业促进会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中国节能协会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中国风能协会 |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联系我们  |  合作项目  |  招聘信息  |  入会申请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3-2007 NY21.CN 能源世界网 京ICP备20001758号 京公网安备11011102000836号
电话:010-68035565 E-mail:nysj21@126.com QQ:76976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