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 谢绍雄
构建和谐社会包括两方面内容,即“人与人的和谐”与“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着重在人类本身,未涉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层问题。我以为,从长远来看,“人与人的和谐”是建筑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基础上的,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人与人的和谐。对自然资源的争夺和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引发的国与国的、地区的、世界的纠纷乃至诉诸战争,可能是未来人类社会最不和谐的根由。
人类不是自然的征服者
多少年来,我们习惯了把自己看着是自然的征服者,像“让高山低头,让河水让路”、“人定胜天”、“让地球抖三抖”、“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与天斗、与地斗”、“改造自然,适应人类的需要”等口号,都是把人类摆在与自然对立面的地位。这种斗争哲学曾在激发人们战胜困难、坚定信心起到过精神鼓舞,但这不科学的,是受到过或要受自然惩罚的。
实际上,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和自然是一体的。人类的生存只是自然界的一种生命现象。人类的生存完全依赖自然界的哺育和滋润,人类和自然的关系是个体(局部)和整体的关系,这个整体就是我们和一切生命生存其上的地球。相对于地球之大,人类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至于相对于宇宙之浩瀚,人类就更加渺小。
虽然,人类得天地之灵气为地球上一切生命中之“万物之灵”,其能量不可小视。但即使如此,人类也还是依赖自然(万物)而生,顺乎自然而存,永远不可能是自然的征服者。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一切自然灾害的发生完全不为人力所控,是人类征服不了的。即使人类移民到了月球和其他星球,也不能认为人类征服了月球和其他星球。
据我所知,“人类征服自然”这类豪言壮语在西方并不多见,这可能与我们这个民族比较浪漫而较少科学严谨有关吧。不信?苏东坡九百多年前就写过“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但他还没有说要征服月球,还有几分疑惑吧。这豪言壮语虽可以激励士气于一时,但易以讹传讹,影响国人对待自然的科学精神的建立,影响国人正确对待自然态度的建立,影响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当然也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
人类不应是自然的破坏者
十多年前,我参加全球气候变化国际会议中,结识一些国家的环保人士,他们认为人类破坏了自然,才招致自然的惩罚:全球气候变暖。
1864年美国人乔治·帕金斯·马什(George Perkins Marsh)在《人与自然》一书中写到“人类无论在何处都是破坏者。人走到哪里,哪里的自然和谐便遭到破坏。”当时,美国正处在大发展时期,大批移民开发西部,修建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森林被砍伐,原始村落被毁掉,北美野牛被杀戮,几至灭绝。马什的言论和警告不无根据,在当时还引起了一阵子振动。但不久,这个警告便被美国经济大发展的热潮淹没了,而且一淹没便近二百年。原因很简单,马什虽然道出了事情的真相,但并不符合当时美国人发展经济的利益。而且,对于二百年前的美洲大陆来讲,幅员辽阔,人口稀少,资源丰富,那种对自然(原生态自然)的破坏,并没有给人类带来明显负面影响,相反,还改善了美国主流社会(印地安人原始部落除外)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这个封存了一、二百年的警告是在全世界面临气候变化这样不可逆转的全球环境问题以后才得以启封的。
西方国家在经过近二百年的工业化以后,大量人为的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全球平均温度上升超过过去一万年的平均上升值,而且还将以更快的速度上升。科学家们预言,这将造成海平面上升、干旱、频发灾害性气候等一系列威胁人类生存的后果,而且一旦发生,人类在这种不可逆转的灾难面前完全无能为力。
西方发达国家“捷足先登”实现了工业化,在把自然界破坏得差不多的时候,轮到众多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了。可是,对于人口众多、贫穷落后、自然条件不好、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小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说,以破坏自然来赢得发展的空间却没有北美大陆曾经有过的那么大了。
发展中国家为了改善生存条件和生活质量,即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必须发展经济,不可避免地要破坏原始的自然生态环境,或者积极一点说,不可避免地要改变一些原始生态环境。当今,发展中国家更有各种理由要发展,要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可能还会有许多笔墨官司要打,还可能有许多碰撞和相互指责。但这都是人类内部的事情,不改变自然(包括人类在内)总是要保持一个或一种平衡状态才能维持下去的客观规律。自然界旧的平衡被打破了,新的平衡必然要建立起来。按照物质不灭定律,自然界作为一个整体并无损失。自然依旧是自然,即使地球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生命存在的星球,它也还是太阳系的一个行星。但是,在地球由一种平衡状态进入另一种平衡状态的过程中,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的人来说,可能就要遭殃了。因此,尽管人类有一百条理由要生存和发展,在中国可以把这种理由概括为“发展是硬道理”这样简单的公式,而自然界却有一万条理由提醒人类:破坏一种平衡状态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人类——全世界的人们都该考虑破坏自然将带来的恶果了。
人类只能是自然的合作者
人类社会发展,不应该以破坏自然为代价,而只有把自己摆在自然中的恰当位置,认识自然,服从自然的客观规律,采取与自然合作的发展模式。人类向自然界的索取要取之有道,用之有度,不搞竭泽而渔,对自然的破坏要限制在可以修复和可以逆转的范围内。这就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国际社会提出的人类社会走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出发点。
中国已经确认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无疑是在发展问题认识上的一次飞跃。应当说。这些提法都反映出今天无论是中国还是国际社会都已认识到人类必须与自然合作,只有合作,即顺乎自然的客观规律,人类的发展才能持续下去,自然给人类带来的才是恩惠而不是灾难。
其所以如此,一是因为一切自然资源都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海洋是浩瀚的,但是有限的,所有海洋内的资源都是有限的,鱼类资源日益枯竭即是证明。化石燃料是多少亿年太阳能在地球上存积的结果,其所以能存积下来是因为在其形成过程中没有被破坏和消耗,而其存量有限,不是无限,近则百年以内,远则数百年以内都将被人类消耗殆尽。即使可以再生的能源,譬如水电,几十年内也将开发完毕。而人类对它们的需求还会继续膨胀,全球人均资源拥有量将继续下降。在这样的现实和前景下,不节约资源行吗?不建设节约型社会行吗?
二是因为全球的、地区的和国家的环境容量都是有限的,地球大气层宽似无边,但容纳温室气体的能力是有限的。江河湖海污染、、空气污染、土地污染造成的各种疾病和饮水、食物不可用的问题,已经或将要威胁人类的基本生活,更何况全球气候变化将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三是人类的力量是有限的。和自然界的力量相比,人类的力量是渺小的,科学地说,人类的力量只是自然力的很小的部分。任何相信科学的发展能解决资源和环境问题,在可预见的将来是不现实的。移民其他星球等科学幻想令人神往,但解决不了地球人类生存问题,更不是逃遁的出路。
诚如是也,则人类的生存发展问题还得在地球上解决,舍与地球大自然合作而与谁乎?
(作者系原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委会能源与工业分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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