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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腕”推动节能减排 |
时间:2008/12/3 |
中国“铁腕”推动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综述 公元2008年4月1日,随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施行而成为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从此,中国节能减排与法律同行,顺之者则守法,逆之者则违法。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为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中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推进节能减排,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节能减排“问责”开始……中国“铁腕”推动节能减排,各级政府、各主要企业以及全社会现已行动起来。 节能减排“利剑”举起 2008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节约能源法》共分七章八十七条,现节选其“犀利”: 节约资源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和“能源发展战略之首位”。 明确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并强化节能法律责任。 不执行节能法将承担法律责任:“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政府机构被列入节能法监管重点。 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 国家从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政策等方面鼓励节能。 对耗能大户强化节能监管。 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可严于国家标准。 严格交通运输节能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交通运输营运车船,不得用于营运。 支持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等。 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房地产节能,对于未明示节能信息和作虚假宣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处以罚款。 节能减排“问责”并“公示” 今年5月至6月,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将公布首个节能减排报告,部分未达标省份、企业的相关责任人,极有可能受到“就地免职”问责。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透露,“节能减排考核”本年内启动问责制,各省、各重点企业负责人均在问责范围内。此前,甘肃、山东两地省长均作出承诺,“节能减排不达标,辞去省长职务”。 据通报,去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了3.27%;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首次实现了双下降。但“十一五”后三年完成节能减排的任务仍很艰巨。 对问责制施行办法、时间表和内容,解振华说,去年11月,国务院已发布《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省级政府、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评价结果,将成为启动问责制的重要依据”。今年3月份,首先由各省级政府公布千家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情况结果;5至6月份,国务院要对各省级政府节能减排情况进行公布。结果公布之后,就面临着责任制的问题。问责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没有完成任务的省和重点企业要作出说明,限期整改,而且这一年不能评先选优,也不能给予其他的荣誉称号。另外,对这个地区和这个企业新上的高耗能项目,一律停止核准和实行区域限批。最后的结果还要交给组织部门和国资委,作为对各省政府政绩和重点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现河北省已发布通告,30个县、30个重点耗能企业三年内必须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否则,相关责任人将被就地免职,“现在各个省也在采取相应措施”。 国务院公布节能减排八措施 近期,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明确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特别强调了相关体制、机制、国家标准、监管、考核等制度建设。国家将采取以下八项主要措施: 第一、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第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第三、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计划关停小火电1300万千瓦,淘汰水泥、钢、铁等落后生产能力分别达5000万吨、600万吨、1400万吨; 第四、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节能减排; 第五、推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第六、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各项经济政策; 第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第八、动员全民节能减排。 环保部:“像钢铁一样硬地从严执法” “今后我国要执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像钢铁一样硬地从严执法”。环保部首任部长周生贤在前不久的公开露面中用“严”字表述了执政理念。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环保执法工作会上,周生贤说,他对环保部职能的理解就是,要为人民的环境健康鞠躬尽瘁,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为祖国的蓝天白云披荆斩棘。 周生贤提出,今后要执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凡是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要受到严惩,杜绝一切环境违法行为。绝不允许少数人发财、人民群众受害、全社会埋单的情况一再出现。 而有人担心,过严的环保制度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的速度,周生贤的解释说,尽管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有很重的经济发展任务,环保部门也绝不会宽容污染行为。 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 4月2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表示,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建立起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李荣融明确,到“十一五”期末,央企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其中石油石化、冶金、电力、交通运输、化工、煤炭、建材等重点行业,在2009年末提前完成目标;确定的30家重点企业,各项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部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1/3以上的企业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财政418亿支持节能减排 据财政部宣布,2008年将安排27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加上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的148亿元,2008年中央财政共有418亿元用于节能减排。 据介绍,财政部安排的270亿元专项资金,其中,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奖励资金75亿元;中西部地区城市管网建设奖励资金70亿元;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40亿元;“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治理奖励资金50亿元;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及节能基础工作等35亿元。 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探索建立支持推进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重点是抓紧研究出台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建立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制度,逐步达到治标治本,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节能减排新进展与严峻形势 最近,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朱宏任透露,2008年一季度,我国节能减排取得新的进展。一些高耗能产品生产低速增长,出口继续下降或增幅回落。一季度我国粗钢、电解铝产量同比分别增长8.6%和7.9%,增幅同比回落13.7和28.7个百分点。钢材、黄磷、平板玻璃出口量同比分别下降19.3%、7.7%和12.9%。此外,一季度,全国供电煤耗率为346克/千瓦时,比去年同期下降9克/千瓦时。重点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下降0.2%,吨钢耗新水下降5.6%。 尽管一季度部分高耗能产品产量增幅出现回落,但一些行业投资增长有所加快。其中,钢铁冶炼、建材行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2.4%和49.2%,增幅提高8.9和5.4个百分点。对此,朱宏任说,由于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增长方式粗放问题,特别是经济发展过度依赖资源消耗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受市场价格继续上涨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高耗能行业还存在投资加快增长的动力,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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