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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创节能监察工作的新局面——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司长赵家荣在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成立十周年大会上的
时间:2008/12/16 
 

努力开创节能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在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成立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司长  赵家荣

 

尊敬的艾宝俊副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很高兴参加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成立十周年大会。十年前,根据《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这是我国第一个节能监察机构,也是我国节能管理体制一项创新性举措。十年来,在上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我国节能战线上一支强有力的生力军。十年来,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牢记使命,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扎实工作,开辟了我国节能监察的新路子,为建立健全我国节能监察体制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总结十年历程,有六条基本经验可供各地节能监察机构学习和借鉴,我愿与大家一起来分享你们取得的成果。

一、重视建章立制,规范监察行为。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在没有节能监察执法规范程序和缺乏执法技术评判标准的情况下,学习借鉴其他行政执法队伍的经验,研究分析全国及地方数百个节能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了一套适合不同行业特点的节能监察办法,形成了一整套节能执法工作法规规范,如《上海市节能监察办法》、《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节能监察规定》、《上海市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规定》以及行政办案工作规范、执法告知规定等,保障了节能监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并利用互联网管理系统对节能监察工作流程进行管理。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各地节能监察执法机构提供了重要借鉴。

二、拓宽监察领域,完善监察方式。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作为全国第一家节能监察机构,在缺乏经验可循的情况下,选择最易入手的煤炭质量监察起步,不断探索、拓宽监察范围。目前,监察工作已覆盖工厂、商场、宾馆、学校、医院、设计院以及政府机构等用能领域;在执法方式上,实现了项目设计源头监察和用能全过程监察相结合、书面监察和现场监察相结合、重点用能单位监察和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监控相结合,开展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节能监察取得实效。

三、围绕节能重点,做好执法监督。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紧紧围绕政府不同时期节能工作的重点,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例如,开展了上海迎峰度夏节电大检查,帮助电网顺利度过夏季用电高峰;开展重点用能企业专项监察,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开展全市主要建筑设计院实施投资项目节能设计监察,强化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等。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在监督检查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政府强化节能管理的重要力量。

四、强化服务功能,增强监察实效。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在执法监察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开展监察的同时加强对用能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增强节能监察有效性。如实行节能监察建议书制度,提出整改措施建议,不仅帮助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还有效改善了监察与被监察的对立关系。现在用能单位不仅能积极配合节能监察工作,还能根据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主动开展能源审计、自我检查等。这充分表明,在节能执法监察过程中,注重服务,为用能单位提出有效挖掘节能潜力的建议措施,能够调动用能单位积极性,推动节能监察取得实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节能监察是一项技术专业性强、规范化程度要求高的行政执法业务。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通过强化业务培训,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改善队伍结构,注重团队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水平,推动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如引进先进的节能管理经验和能源诊断技术,加强经常性的内部业务交流,派员参加国外培训,不断适应日益提高的节能监察工作的要求。

六、履行社会责任,传播节能知识。开展节能监察的本身,就是对用能单位进行一次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的宣传和教育。与此同时,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宣传,例如,设立节能展示厅宣传节能理念和技术,建设节能诊断网站为社会提供节能诊断技术服务,参与共建节能型军营、学校、机关、社区和企业活动。这些活动,宣传了节能政策,传播了节能知识,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目前,这支执法队伍已逐渐被社会各界所熟悉和关注,许多单位和个人还主动向监察中心举报浪费能源的现象。

十年来,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执行了2000多次节能监察任务,提出了8700条节能意见和建议,减少了200多万吨标准煤的能源使用,特别是“十一五”以来,为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目标,他们抓住年耗能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对有问题的单位督促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为上海市节能降耗作出重要贡献。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十年前,节能监察的火种在经历几年的一枝独秀之后,迎来了节能前所未有的好形势,已经传播到了祖国的大江南北。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市区政府设立了节能监察机构。回顾十年的历程,我们感谢上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远见卓识,感谢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同志们敢为人先、不断实践、务实创新,为全国节能监察所做的贡献。

目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近两年多来,为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节能工作力度,节能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06年下降3.66%,今年第三季度同比下降3.46%,并保持了逐季下降的良好势头。但从总体上看,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相当艰巨。做好节能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节能法,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节能措施的落实,需要节能监察机构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再提出以下几点希望:

一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使命感。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能源短缺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节约能源既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扎实工作,督促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要严格节能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新修订的节能法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要加强节能法的学习,依法加强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落实节能措施,推进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节能监察,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三要不断开拓创新,提高监察效能。在做好日常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的同时,要紧紧围绕政府节能重点工作开展节能监察;通过提高监察能力、创新工作机制,为用能单位提出针对性、可行性更强的整改建议,降低监察成本,增强与用能单位的有效互动;发挥专业优势,继续做好节能意识和节能知识的传播者和教育者。

我们相信在上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一定能够再创佳绩。最后,祝愿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为实现上海市节能目标,为开创我国节能监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资源节能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责任编辑:my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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