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获悉,在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召开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会上,南昌等13个城市顺利入选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今后4年,1000辆新能源汽车将驶上南昌街头,城市汽车尾气将明显减少。
根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及一系列产业振兴战略决策精神,为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共同组织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并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这一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旨在以科技创新和产业振兴政策支持自主创新,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每辆可获得0.4万元至60万元不等国家财政补贴。
南昌市科技局副局长胡向萍说,南昌市在20多个申请成为新能源试点的城市中之所以能够胜出,得益于两大优势:一是南昌汽车制造产业有较好的规模和技术基础。目前,全市拥有汽车、民用改装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89个,总资产达135亿元,占全省汽车工业产值的60%以上。今后,南昌市还将以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为主体,建设三大汽车生产基地,至2010年将形成年产整车35万辆的生产能力;二是南昌市具有较强的电动汽车研发能力,在关键技术方面取得了创新与突破。该市现拥有一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昌大学和江铃汽车集团已经研制出了纯电动汽车,并即将参加国外的车展。同时南昌大学和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制出的纯电动汽车,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正进入产业化阶段。
据悉,成为试点城市后,南昌市将利用四年时间,在公交和出租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不少于1000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以此改善城市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生态和绿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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