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日前召开的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决定出台30条政策措施支持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为建立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强化资金导向作用,制定支持全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30条具体措施,明确支持的重点领域、财税政策环境、资金安排等,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其他资金投向节能减排领域。
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在会上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计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调动积极因素;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工作落实;引导财政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增加环保资金的投入。
王正伟强调,加强节能减排法制建设,提高执法能力,采取强硬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研究制定节能减排考核管理办法,通过一整套配套措施,确保打赢节能减排这场硬仗,使宁夏的节能减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据悉,宁夏下一步将围绕节能技术改造、污染减排工程、淘汰落后产能等重点领域,通过以奖代补、转移支付、财政补贴、注入资本金、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同时,将采取税收、价格等政策措施,为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创造良好的财税政策环境。有章不循、违反政策要求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且5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财政、税收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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