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0日,河北省省委、省政府通报了2008年度“双三十”单位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结果。
其中,4家获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优秀单位,6家获节能目标考核优秀单位,6家获减排目标考核优秀单位,20个重点县(市、区)和18家重点企业获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完成单位。但是,2008年度考核结果也显示,有6家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分别是张家口市宣化区、兴隆县、霸州市、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根据考核结果,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将授予优秀等次的单位“河北省‘双三十’节能减排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进行专项奖励。未完成等次单位,要在1个月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省“双三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整改期间,暂停该辖区和企业所有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审批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负责同志不得参加年度评奖,企业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2008年度,“双三十”单位共完成节能减排项目1671项,其中完成节能项目338项,年节能309.12万吨标准煤,完成减排工程项目1333项,共削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4.06万吨和6.66万吨,分别占河北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量的64.8%和45.1%,与上年相比,分别削减21.5%和11.5%。“双三十”单位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和引领作用,在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其工作推进的主要特点是,减排工程项目强力推进。30台燃煤机组新上脱硫设施,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96万吨/年,新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15座,日增污水处理能力33.7万吨,有3座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通过扩大收水范围,提高日处理废水能力2.9万吨,总计实现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3.5万吨/年;另有10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2009年可建成投运,新建成垃圾处理场4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87.24万吨。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双三十”单位共计淘汰49台烧结机(能力2200万吨)、185条玻璃生产线(能力4288万箱)、74家造纸企业(能力37.9万吨)、88座水泥机立窑(能力11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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