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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广西省梧州市发改委了解到,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梧州市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上,采取筑高节能审批门槛的手段,以节能评估、审查、登记等方式坚决挡住“煤电老虎”项目,使节能审批成为项目前期工作中重要的一环。
据梧州市发改委介绍,根据已经在近期开始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梧州市今后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均需要经过专门的节能评估、审查或者登记。其中,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其他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量3000万千瓦时以上(含)的项目,或者投资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不属于这四个条件范围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则要进行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和登记证程序。
按照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登记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该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前期工作之前申请节能进行。梧州市发改委、梧州市经委等职能部门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登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包括七大内容:一是项目用能总量及能源结构是否合理;二是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三是项目设计是否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四是耗能结构节能设计是否合理;五是项目能效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或地方能耗定额或限额,是否达到国内或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六是项目有无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七是提出改进节能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梧州市发改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登记工作的有序开展,将使梧州市规模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今后在前期工作中都需要通过七大节能评估审查关口,而规模较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前期工作中,必须就节能细则进行登记备案。这无疑将会进一步规范我市新、改、扩建项目的节能结构与配置,继续提高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能源消耗,使电力、煤炭等资源得到节约保护,让工业企业的生产排放更为合理,进而推进梧州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梧州市已经有15个项目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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