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节能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
在回答网友建议财政部进一步调整完善消费税、引导居民的消费行为的问题时,曾晓安表示,近年来,我们一直也在朝这方面努力,不断调整消费税的征税税目及范围,引导社会合理适度消费,鼓励节能环保。如对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征收消费税;通过差别税率对节能环保汽车给予优惠,乘用车按照排量大小分别适用3%至20%六档税率,车排量越大,适用税率越高。下一步,拟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或者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开征消费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功能。
有网友问,油价上涨是否会对燃油税政策的出台有影响,在目前国际油价高位运行的情况下,燃油税还能实施吗?
曾晓安表示,自1998年提出拟开征燃油税以来,社会各界十分关注。2001年,考虑到当时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较高,为稳定国内油品市场,避免增加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负担,国务院决定分步实施改革方案。第一步,从2001年1月1日起,先行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第二步,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择机出台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等交通维护和建设方面的部分收费。燃油税改革方案的推出,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油价相对基本稳定、形成合理的成品油价格机制等。因此,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根据节约能源和道路交通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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