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建筑节能,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和科技处负责人马威表示,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不仅能实现资源、能源有效利用,还能减少对环境的压力。
据马威介绍,建筑节能是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个关键点,建筑节能是指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的前提下,采取节能措施,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
湖南省是人口大省,是耗能大省,同时,还是一个建筑大省,仅城镇每年就新增建筑面积约7000万平方米,建筑领域能源需求增长较快。随着我省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以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建筑能耗还将持续性增长,建筑节能的潜力巨大。因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的建筑节能地方性法规,通过法制手段,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做好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积极转变建筑发展模式,建设低碳城市,控制刚性碳排放,对于加快我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将向更深层次推进。
马威介绍说,新出台的《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建立了省级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目录,并规定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国家和本省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及设备。对违反规定的建筑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将处以10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为了鼓励建筑节能,《条例》专设激励措施一章,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为使普通消费者了解房屋的节能情况,房屋销售还要求公布节能信息。
“当前,民用建筑节能已在全省普遍推行,经过各级建设部门不懈努力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近年来取得长足的发展。”马威表示,就2009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看,我省设区城市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100%,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91.3%。在我省开发的不少楼盘和新建公共建筑还从“四节一环保”角度、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优先选择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实现低碳节能,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为两型社会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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