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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促节能减排 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将提速 |
时间:2010/5/7 |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国务院5日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同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国务院提出的种种节能减排措施之中,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被提升到非常重要的一环。分析人士指出,在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压力之下,能源资源价格改革今年将提速,包括天然气价格改革、阶梯式电价和资源税改革等。
聚焦多管齐下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国务院短时间内反复强调节能减排,恰恰说明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之难,毕竟200年只剩下不到8个月的时间,必须做出更大的努力。”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我国政府在《“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但是,“十一五”前四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仅下降14.38%。
林伯强表示,从今年一季度的能耗数据来看,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能源消耗正在显著回升,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反弹的苗头重现,这进一步加剧了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难度。
此次国务院加大了对地方政府的问责力度和对企业的惩罚力度。《通知》提出,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通知》说,对能源消耗超过已有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具体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
“落实节能减排,关键在于执行,在这之中,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角色都很重要。能否对地方政府形成有效约束,直接影响到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牛犁说。
《通知》还提出了其他的一些约束性指标,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有关部门要确保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
此外,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到2010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5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聚焦水电油气价格调整概率加大
牛犁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价格手段是促进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杠杆。在我国,包括能源资源在内的要素成本长期以来被低估,造成了能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低效率使用,深化能源价格改革,适当提高能源价格,迫在眉睫。
此次国务院《通知》强调,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调整天然气价格,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落实煤层气、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
同时,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各地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
来自中金公司的一份报告称,从短期到中期来看,政府对节能降耗目标紧迫性的强调使得未来一段时间内通过资源定价机制调整的方式来促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概率在加大,包括水、电、煤、油及天然气等资源品定价机制有望逐步理顺。
“当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的概率较小,中国国内的通胀压力不大,且国内经济好转,企业盈利大幅增加,消化成本上升的能力提升,这为资源品价格改革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节能降耗目标压力使得近期资源品价格改革有望提速。”报告说。
林伯强则透露,今年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或将在以下两个方面破题:一是天然气价格改革,随着进口气量的增加,进口高气价与国产低气价的矛盾日益凸显,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二是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有望很快出台,并逐步推广到水价和气价上面,体现公平和效率。
近期,内陆多个省份收到了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本次调整将根据输气距离的不同,相应的在现行管输价格上,每立方米上涨0.08元。业内普遍认为,这是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出台的前兆。
阶梯电价方面,国家发改委称,拟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具体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报批后实施。
“能源资源改革一旦提速,水电油气价格肯定会面临上涨的压力,但这样的上涨应该是温和和可控的,不会对CPI构成较大影响。”林伯强说。
聚焦资源税改革将成重要推手
与深化能源价格改革一样,资源税改革也是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的重要一翼。此次《通知》再次强调,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适时推进资源税改革。
尤其随着国家调控政策从“保增长”到“调结构”的转向,资源税改革在今年正式推行便具有更强的紧迫性。一位业内人士向《经济参考报》透露,资源税改革方案有望在今年三季度出台。
上述业内人士透露,除了提高税率以及计征办法将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和从量相结合之外,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也是资源税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
目前只是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盐等几种资源征收资源税。而改革之后很可能将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河流资源、湖泊资源等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更有专家预测,可能会首先明确对水资源的征税办法。
与资源税改革内容形成普遍共识不同,改革方案出台的时机一直是各方争论的焦点。据披露,国家能源局有关人士年初曾表示,此项改革现已无技术障碍,企业能否承受成为改革时机的重要考量。
“资源税改革必然会导致相关资源产品价格上涨,继而导致成本推动型价格上涨的较大压力,这也是迟迟未出台改革方案的一大顾虑。”财政部财科所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以煤炭为例,中金公司最近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资源税调整将在短期内直接增加煤炭企业生产成本,对部分企业而言,资源税率变化1%对盈利的影响高达5%。此前有人估算,我国吨煤资源税税额在2.5至3.6元/吨之间,实行从价计征后,企业资源税成本可能要提升5倍以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税务经理刘梅测算后认为:“如果资源税改革成功,煤炭的价格上涨幅度可能在28%至38%的范围内。”
不过,中金报告同时指出,市场对资源税也已有充分预期,起步税率不会太高,“市场普遍预计计征方式将由以往的从量改为从价,税率在3%到5%之间。”西山煤电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资源税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企业已经进行了相关评估测算,价格的涨幅应该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内。
目前在开发、生产、销售环节企业被征收的收费基金项目较多,其中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登记类收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水资源补偿费、煤炭价格基金等等。上述负责人称,如果可以对现有税费进行清理,取消一些重复性征收税费的现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小资源税改革带给企业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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