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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能源产业的“风向标” |
时间:2011/6/13 |
国家政策,历来是产业发展的“风向标”。“十二五”,我国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政策导向如何?为业内人士热切关注。
“十二五”,中国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以此作为解决能源环境问题、履行对国际社会承诺的重要突破之一。目前,国家已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开发新能源的政策,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将加快完成,其中在能源结构调整中对新能源“比重”大有提升;2011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写入 “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等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方针;今年3月1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将“加快新能源开发”作为“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的一个重点;为业界关注的《新兴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审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也于6月1日正式施行。这些政策,可以看作是我国未来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风向标”。
政策引导新能源产业在“变”中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国把新能源产业列入了国家重点支持的七大领域之一,制定了相关政策支持和引导新能源产业发展。总体来看,新兴能源产业在“十二五”期间以“变”为主,与“十一五”相比,“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生物质能。新能源产业的变化将更多体现在技术水平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层次提升等方面,而不仅限于产业规模的扩张。其中: 太阳能光热光伏产业发展明显“提速”。政策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太阳能热利用市场将继续扩大,工程市场、农村市场和国际市场是太阳能光热利用需重点开拓的三大应用市场;我国太阳能热发电在国家政策和研发的支持下将取得重大进展,太阳能热发电站将在关键技术突破后开始初步的商业化运营;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国内市场将快速成长,2010年,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超过8GW,占全球太阳能电池总产量的53%,“十二五”将继续保持全球太阳能电池生产大国地位;尤为可喜的是,政策拟将“十二五”光伏装机目标上调至10GW(1000万千瓦)。光伏产业将成为中国先进的装备制造产业和新兴能源支柱产业之一。 核电将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十二五”,我国能源产业结构调整中,将稳妥地加快推进核电建设,目前在建核电机组按计划建成投产,我国“十二五”核电总装机容量将超过4000万千瓦,核电年发电量将达到3200亿千瓦时,核电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2%,就运行核电规模来说,我国将进入世界核电大国行列。目前,这一政策计划尽管因今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造成了一定影响,但专家认为,我国积极发展核电的方向不会改变。 风电产业有所调整变化,主要是在产业规模继续增长的基础上向“质”、“量”并重发展。“十二五”我国重点发展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海上风电开发;下大力气解决好风电接入电网和市场消纳问题;提高风电装备制造业水平,鼓励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是在经历过去几年风电装机高速发展之后,“十二五”政策更加注重引导风电产业发展质量以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现代生物质能发展的方向是高效清洁利用,将生物质能转化为优质能源,包括电力、燃气和液体燃料等。预计到2015年,我国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20万千瓦,生物质液体燃料达到700万吨,沼气年利用量达到240亿立方米,生物质固体燃料达到120万吨。此外,我国针对生物质产业的政策和标准将陆续出台。 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经过几年发展,不论是政策环境,还是技术、市场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技术的进步和企业数量的增多导致新能源产业竞争环境日趋激烈,不断成熟的国内市场对产业发展的拉动力量日益加强。
政策引导今后10年累计增加投资5万亿元 今年3月,据国家权威部门透露,备受关注的新能源规划将最终定名为《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国家能源局、工业与信息化部等多个部委参与了这一规划的起草,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目前该规划已通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上报国务院。 据业内人士透露,《新兴能源产业振兴规划》为2011至2020年间的中国新能源开发利用和传统能源的升级变革做出了具体部署规划,并拟在2011至2020的10年内,以开放市场吸引内外资的方式,累计增加直接投资5万亿元人民币。 这是我国为实现到2020年的节能减碳“两个目标”的具体行动,是我国能源结构向非化石能源“低碳”转型的政策导向。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火力发电在总装机量中仍占主导地位。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合计占26.6%,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累计发电量7862亿千瓦时,按发电煤耗折算约合2.63亿吨标准煤。2010年,全国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641亿元,非化石能源建设投资占电源建设总投资的比重达到63.5%。以此对比欧洲发电装机总容量数据来看,截至2010年底,中国发电装机总容量已经超过欧洲,但非化石能源的比例基数较低,远低于欧洲的46%。在2010年新增发电设备容量中,非化石能源的比例达到35.8%,虽仍低于欧洲的41%,但已有显著进展。因此,我国“十二五”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将加快发展以非化石能源为主的新能源产业。 国家政策引导新能源开发的步伐加快,预计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2.9亿千瓦,约占总装机的17%。其中,核电装机将达到7000万千瓦,风电装机接近1.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由原定2000万千瓦或大幅上调至50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将达到3000万千瓦。 根据预计,我国新兴能源产业规划实施以后,到2020年将大大减缓对煤炭需求的过度依赖,能使当年的二氧化硫排放减少约780万吨,当年的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约12亿吨。规划期每年增加产值1.5万亿元,增加社会就业岗位1500万个。可以预见,我国的新能源行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政策推动 46亿补贴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 推动新能源的应用,是我国“十二五”能源规划的一个重点。根据规划,我国新能源的应用主要在农村和城市两个层面展开。 在农村层面, 国家将建设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2010年底,国家公布了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名单,包括北京延庆、河北张北和江苏如东等108个县入选,并将获得一定的财政补贴。 为支持新能源示范县建设,国家设立了专项资金。4月上旬,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和农业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该补助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县级统筹、绩效挂钩”的原则使用管理,中央财政对每个绿色能源县的补助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500万元。据《暂行办法》第四条,中央财政的补贴范围,主要包括沼气集中供气、生物质气化、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工程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和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并需整体达到一定的能源消费预期。另据了解,早在2009年4月,财政部和住建部印发了《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每个示范县最高可申请中央财政补贴为1800万元。“两项叠加,一个绿色能源示范县的补贴最高可达4300万。”据此推算,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的整体补贴规模,最高可达46.44亿元。 在城市层面,国家拟建100座新能源示范城,推动新能源在城市的应用。有关人士猜测,其补贴将高于上述绿色能源示范县的标准,因此对地方政府很有吸引力。但是,目前国家还在研究制定新能源示范城的指标体系。 这意味着,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新能源产业将获得市场机遇。
政策鼓励的新能源产业目录施行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正式施行。这与2005年版的目录相比,新能源作为单独门类,首次进入指导目录的鼓励类行业。《指导目录》作为国家最具纲领性的产业政策指导文件,投资项目一旦进入指导目录鼓励类,就意味着获得了相关部门在上市融资、银行信贷、拿地、税收等多个方面的优待。 在《指导目录》鼓励类新增的新能源门类中,涉及了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与潮汐能等多方面的内容。其中,鼓励涉及的太阳能项目有: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业内人士认为,《指导目录》将太阳能光热发电被放在首位,这意味着我国“十二五”期间在产业政策方面大力推进光热发电及与其有关的设备制造。 《指导目录》中还提到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其中唯一涉及新能源的就是风电。国家发改委对此解读:“诸如风电等部分新兴能源产业投资过热,主要原因是在国家严格调控‘两高一资’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形势下,资金大量涌入以新兴产业为主的装备制造业所致。如不及时加以调控,不仅将使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难,还将影响产业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的步伐。”日前,国家电监会通报了酒泉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等几起风电事故,其主要原因就是相关并网风机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除了对单机容量设限外,该政策言外之意还要进一步淘汰落后的风电机组。因此,我国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将面临着优胜劣汰,提升制造技术水准。 核能产业在《指导目录》中,作为单独门类,鼓励的有11项,主要是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和先进核反应堆建造与技术开发以及核安全等。 总之,国家政策作为“风向标”正在引导新能源产业发展,但是新能源产业在整个行业结构中的比重能够得到多大提升,还要取决于该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值得补充的是,有专家指出“任何行业的发展都不能完全靠政策扶持,它的最终走向还是要由市场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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