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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指引》下的冷静思考
时间:2011/9/22 
日前,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外交部正式发布了《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引(2011年)》。《指引》由三部委组织专家在梳理有关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官方文件以及统计数据的基础上编写而成,目前涉及115个国家,重点介绍了这些国家的主要产业发展目标、优先发展产业领域、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等内容,并收录了我国签订的对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有关信息。

《指引》的服务性极强。能源企业可以一目了然不同国家不同的经济策略,为“走出去”提供参考。

《指引》显示,不同国家能源投资政策不同。

很多国家对外资投资能源持谨慎态度。沙特阿拉伯明确石油物资的勘探和生产禁止外商投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规定,阿联酋的石化工业完全由各酋长国自行所有和控制,外商投资该领域必须以合资企业的形式进行,合资企业基本由阿联酋国家控股;电力、水、气等资源领域也均由国家垄断。乌兹别克斯坦虽然没有出台禁止、限制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但是对国家垄断行业,诸如能源及重点矿产品(如铀)开发等领域有股权限制,外资所占股份一般不得超过50%。

但并不是所有国家对外资投资能源领域都存在抵触情绪。以巴基斯坦为例,该国的外资行业准入规定完全不同于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巴基斯坦所有经济领域向外资开放,外资同本国投资者享有同等待遇,允许外资拥有100%的股权,在最低投资金额方面,对制造业没有限制。

随着德国私有化进程的发展,该国原来禁止投资者进入的如水电供应、基础设施、能源、医药等领域现在已对境内外投资者放开,但须对投资者个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等进行调查,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目前德国明确禁止投资者进入的领域只有建设和经营核电站和核垃圾处理项目。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9月6日联合发布的《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3172.1亿美元,居全球第17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中,同比增速最快的是制造业,直投总额为46.6亿美元,同比增长108.2%,占整个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6.8%;同比下降最多的是采矿业,直接投资为57.1亿美元,同比下降57.2%,占总量的8.3%。

采矿业对外投资的下降与很多国家对外资投资能源的谨慎态度不无关系。同时,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依然复杂,自然灾难频发,社会和政府动荡增多,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此外,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乏力,失业率居高难下,全球资本流动性增加,新兴市场通胀压力加大,保护主义继续升温,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这些不利因素都将加大中国企业尤其是能源企业“走出去”的难度和投资风险。

因此,能源企业要学会审时度势,趋利避害,重视“走出去”的风险防控,大力提升国际经营的硬实力与软实力。

责任编辑:my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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